核心提示: 中医预防保健是指在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下预防疾病、养生保健的理论认识和技术方法,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是指在固定场所由专业人员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相关技术、手法
中医预防保健是指在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下预防疾病、养生保健的理论认识和技术方法,是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是指在固定场所由专业人员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相关技术、手法、产品及知识等,以满足服务对象保养身心、改善体质、预防疾病、辅助治病和促进康复的需求。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在规范我国预防保健服务市场、提高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促进中医预防保健学术发展等方面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笔者现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相关标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1我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的现状
由于时代发展、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健康观念的变化,中医“治未病”理念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践需求亦日益增加。随着国家的支持和重视,以及监管力度的增大,各类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日益增多。
1.1预防保健是中医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
预防保健是中医药标准化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中医药法监发(2012]43号)明确提出中医“治未病”标准为中医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任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威学术团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华中医药学会大力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工作,并初有成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09年起先后出台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基本规范、服务机构标准等管理类标准,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服务内容、服务设施等多角度提供指导规范。2006—201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共发布21项相关技术标准,为服务实践过程中技术操作提供专业指南。
1.2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已初成体系
根据属性分类,完整的标准体系应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三大类。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其他两类标准则分别是对预防保健服务中的技术及管理等事项进行协调统一。
从总体来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已初成体系。但目前已发布的标准规范以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为主,基础标准尚不足。2010年,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立项的《保健服务业分类》(项目编号为20100122一T-469)2项国家标准经过2年的调研撰写,予2013年在中国保健协会休闲保健专业委员会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保健服务业分类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则及基本分类方式,填补了预防保健服务基础标准的空白。
1.3现有服务标准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部分在市场上出现较早的预防保健服务,从国家到地方,从技术、工作到管理,各层面均有规范可依。以保健按摩(包括盲人按摩)为例,“保健按摩师”和“足部保健师”早已作为2种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管、组织专业培训,以规范从业人员准入资质,保障服务质量。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委2009年出台《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后,各省、市、自治区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地方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部分地区还进一步制定了工作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地方监管落到实处。
标准化是学科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环节。随着中医推拿按摩学科研究的发展,中华中医药学会2010年发布了一系列按摩保健行业技术标准,其中,对9项按摩保健技术,从术语和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与禁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其他服务技术如沐浴、足疗和药膳,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标准规范。2006—2008年,上海、南京、扬州的相关机构分别发布了地方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2008年,商务部出台了《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足浴保健经营技术规范》;201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足浴保健、中药药浴保健、藏药药浴等技术规范,中国药膳学会发布《中国药膳制作及从业资质基本要求标准》等。但是,就对该服务行业进行规范而言,现有标准无论从数量还是功能上均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预防保健服务领域标准规范的空白区域仍非常巨大,从基础研究到体系构建方面均有待加强。
2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对“治未病”需求的不断增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行业机构正逐渐壮大。为规范服务市场,保障消费者利益,本领域标准化工作已被国家提上重要议程。
2.1加快学科发展,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体系
标准是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尽管有几千年的实践历史,但作为一门现代学科,中医预防保健学科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现状为“基础研究薄弱、理论体系不完善”,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化的发展正受此制约。因此,要加快学科的发展步伐,加大对中医预防保健学科的科研投入,应重视基础研究,完善理论体系。
由于市场的需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的实践常先行于理论。许多服务技术尚不明确机理、适应症、适应人群,未进行有效性、安全性等评价,就已在市场上付诸实践,这有损消费者的利益及身心健康。因此,在步骤上不能等待基础研究和理论体系构建完善后再着手制定标准,而应齐头并行。集合行业专家的智慧,从目前预防保健服务的现状进行反思,明确主次,逐步完善标准体系框架构建。通过标准的制定、推广、应用、反馈和修订这一螺旋上升过程,指导基础研究的方向及促进理论体系的完善,进而推动中医预防保健学科的发展。
2.2 “产学研用”结合,促进服务标准应用推广
一项标准生命力的体现在于推广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的应用主体是企业。因此,如果仅由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进行标准化,那么,在推广应用环节必将遇到阻碍。
标准化是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所用的最高层次途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标准化更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确保能够有效指导并服务于实践。为此,必须在政府部门监管下,由科研机构和行业学会进行专业指导,邀请相关企业参与,结合专业培训机构,实行“产学研用”相结合,共同完成标准规范的制定。这既能保障标准的专业质量,又能充分满足市场需要,还能通过企业推广、培训等有效渠道进行应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鼓励企业参与的同时,要启动企业监管机制,规避防范不法企业借制定标准之名聚集钱财或垄断市场。此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应遵循中医理论的指导。因此,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尤其当涉及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核心技术时,应保证中医专业机构的参与。
3结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4月23日印发《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2013—2020年)》(国中医药科技发(2013]12号)明确提出“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标准研究”为近17年的重点研究任务。值此时机,应以中医界为主导,联合相关部门,加快基础和理论研究,“产、学、研、用,,相结合,逐步构建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标准体系,进而推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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