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药配伍的不良相互作用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核心提示: 随着医药工业的迅速发展,每年都有大批中西药用于临床;临床医师为了增强治疗效果,使用药物的品种、剂型及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品种亦不断更新。在实际工作中,中西药并用的处方越来越多。由于中西药联合用药不当,有时降低了
随着医药工业的迅速发展,每年都有大批中西药用于临床;临床医师为了增强治疗效果,使用药物的品种、剂型及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品种亦不断更新。在实际工作中,中西药并用的处方越来越多。由于中西药联合用药不当,有时降低了疗效,达不到治疗的效果;有时增加了副作用,或引起药源性疾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医务人员在中西药联用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中西药配伍后的相互作用,高度重视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1 含丹参制剂与西药的相互作用
1.1不宜与阿司匹林等药物合用
某些中西药有相同或相似的药理作用,合用时可表现为作用增强,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丹参或含丹参成分的复方剂型(如丹参片、复方丹参滴丸等)与阿司匹林、华法令等抗凝血药物合用时,可使作用增强,但易导致出血。
1.2不宜与抗凝血药(华法令)合用
丹参与法华令合用时,动物实验表明丹参制剂可以减少华法令的清除,延长凝血酶元时间(PT),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增加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案例1:某患者,62岁,于心脏二尖瓣置换术后口服法华令5mg/d,INR持续稳定后,因为加服丹参制剂2周,检测 INR>8.4,并出现心包和胸腔积血。例2:某老人因长期患心脏病,服用法华令2~2.5mg/d约1年,检测INR持续值为2.O,加服丹参制剂3d后,检测INR值上升为5.5。因此,两种药若需要合用时,应减少剂量,并随时监测PT和APTT 。
1.3 不宜与含钙类药物合用
丹参与胃舒平、胃得乐等含钙离子的药物伍用可影响丹参的疗效。因为丹参酮中的甲、乙、丙隐丹参酮为醌类结构,其分子具有酚羟基,故丹参本身具有酸性,它的酚性成分能与抗酸性药物中的金属离子(Ca2+、Mg2+等)产生络合效应,从而减低丹参的利用度。
1.4不宜与维生素K、凝血酶类药合用
丹参与维生素K、凝血酶等合用,会降低止血药的疗效。因为丹参抑制血小板及凝血功能,激活纤溶酶原一纤溶酶系统而促进纤维蛋白原溶解为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而与抗纤溶药物拮抗。
1.5不宜与激素类药物合用
与雄激素类药(甲基睾丸素)合用时,影响雄激素类药物的疗效。因为丹参的活性成分丹参酮具有拮抗雄性激素的作用,所以两者配伍,可降低雄性激素的活性。
1.6 不宜与士的宁、维生素B1,等药合用
与士的宁、麻黄碱、山梗茶碱、维生素B1、维生素B6合用时,会降低两者疗效。因丹参含的儿茶酚酸及4-二羟基乳酸等活性物质中含有羟基的酸性化合物,有鞣质的特性,与上述药物合用易产生沉淀,以致降低药效。
1.7不宜与阿托品合用
与阿托品合用会降低丹参的药效。阿托品为阻断M-胆碱能受体的抗胆碱药,具有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而使心率加快的作用,两者合用时,丹参中具有的降血压效应可被阿托品所阻断,从而降低丹参的药效。
1.8不宜与心得安合用
因心得安可阻断丹参扩张支气管的作用,能使心跳减慢、减弱等,丹参酮具有拮抗心得安收缩冠状动脉的作用。
1.9不宜与维生素C 注射液混合
丹参制剂与维生素C注射液混合,可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导致两者疗效减退或作用消失。
2含麻黄制剂与西药的相互作用
2.1不宜与降压药合用
含麻黄的制剂与优降宁、苯丙胺、利血平、降压灵等合用时,由于优降宁等药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可抑制单胺氧化酶,使肾上腺神经末梢贮存的递质灭活受阻;麻杏石甘汤等药升压作用明显,与MAO配伍后,可使降压作用失活,导致高血压危象。
2.2不宜与氨荼碱合用
麻黄碱与氨茶碱具有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虽然其机制相似,但作用环节不同。麻黄碱能增加支气管组织中的环磷腺苷(cAMP)、激活细胞膜上的腺苷酸环化酶、催化三磷酸腺苷形成,而氨茶碱则通过抑制细胞内cA肝的磷酸二酯酶的活性,从而提高细胞内cAMP的含量。二者合用,可引起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震颤、头痛、头昏及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增加1~3倍。
2.3不宜与士的宁、阿托品等生物碱类西药合用
与士的宁、阿托品等生物碱合用时,能使毒副作用加重,兴奋作用相加,易产生惊厥等,甚至引起中毒。因阿托品可阻断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使心律加快,也可取消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传导阻滞;麻黄碱能使血压升高,反射性地兴奋迷走神经的作用抵消了直接加速心率等作用。
2.4不宜与镇静催眠药合用
氯丙嗪具有α受体阻断作用,而麻黄碱能促进肾上腺素神经介质的释放,直接兴奋α和β受体,二者合用可引起低血压反应。
2.5不宜与洋地黄、地高辛等药合用
麻黄具有兴奋心肌β受体、加强心肌收缩力作用,同时又可兴奋α受体,具有收缩周围血管减弱降压药的作用,甚至可使血压失控;与洋地黄、地高辛等合用,可加重高血压患者的病情。
2.6不宜与痢特灵、异烟肼等药合用
麻黄及其制剂若与痢特灵、异烟肼等合用,易导致药源性疾病。因麻黄碱末梢释放大量的去甲肾上腺素、5–羟色胺、多巴胺,故配伍后引起头痛、头昏、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心律不齐、运动失调及心肌梗塞等,重者可引起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
2.7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
因麻黄碱能增加其发汗量,而使过高的体温下降;阿司匹林能抑制白细胞的活力,并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解中枢产生解热作用,其主要通过汗腺分泌增加。两者配伍,发汗作用增加,身体虚弱者大汗虚脱。
2.8不宜与心得安合用
麻黄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使呼吸平顺、止咳;心得安阻断麻黄的支气管平滑肌β受体,使呼吸道阻力增加,影响呼吸量,使心律减慢。与心得安合用,而降低心肌耗氧量。
3含雄黄制剂与西药的相互作用
3.1不能与亚铁盐类西药合用
因雄黄所含硫化砷具有氧化还原性,遇上无机盐类后即生成硫化砷盐沉淀物,如:牛黄解毒片等与硫酸亚铁片同服,可使清热解毒作用显著下降。因亚铁盐可使含雄黄的中药生成硫化砷酸盐,即阻止西药的吸收,又失去原有疗效,还可导致砷中毒。
3.2 不宜与助消化药合用
因雄黄的成分硫化砷与酶蛋白氨基酸分子上的酸性基团形成不溶性沉淀而抑制酶的活性,不利于胃肠道吸收;与胰酶、胃蛋白酶、淀粉酶、干酵母等合用时,降低二者疗效。
3.3不宜与硫酸镁等合用
不宜与硫酸镁、硫酸胍生、硝酸盐等合用。硫酸镁直接作用于子宫平滑肌细胞,松弛平滑肌,用于保胎。雄黄的主要成分AsS具有还原性,与硫酸镁等伍用可被氧化生成剧毒的三价砷(如:三氧化二砷),即为剧毒药砒石的主要成分,孕妇、体虚者、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4不能与硝酸甘油等合用
硝酸根、硫酸根可使雄黄中的硫化砷氧化,毒性增强,生成硫化砷酸盐,有致癌和致突变作用。有研究表明,妊娠小鼠经腹腔注射、灌胃、静脉注射等不同途径给予砷化物,可引起畸胎和死胎。因此,不能与硝酸甘油、硫酸阿托品等合用。
4甘草及以甘草为主的制剂与西药的相互作用
4.1 不宜与噻嗪类利尿药和降糖类药合用
甘草主要成分为甘草甜素和甘草次酸,具有肾上素皮质激素样作用,可促进糖原异生,促进皮质激素释放,使血糖升高,水钠潴留,使患者出现水肿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病,所以不能与药理作用相反的利尿药和降血糖药(胰岛素,优降糖)等配伍。
4.2不宜与避孕药合用
与避孕药并用时,能增加机体对甘草酸的敏感性。对服用不同剂量甘草的4组健康人进行6周观察发现,服避孕药的妇女和有高血压家族史的人,在二者伍用l~2周后即出现水肿、血压升高和低血钾,而对照组无明显变化。
4.3不宜与强心苷类药物等合用
与强心苷(又称洋地黄)的甲基地高辛、西地兰、毒毛旋花子苷K等合用时,由于甘草的排钾作用而增加心肌对强心苷的敏感性,容易加剧强心药类对心脏的毒性,使低血钾突发性心力衰竭而致死亡。
4.4 不宜与阿司匹林等合用
甘草具有糖皮质激素样成分,与刺激胃粘膜的阿司匹林等水杨酸衍生物合用,可加剧诱发消化性溃疡。
摘自:《中国中医药杂志》文/牛继红 李庆辉(北京402医院北京)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