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28 10:52:03
核心提示:1988年5月,国务院会议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国家管理中医中药工作的国家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并组织实施中药行业的
1988年5月,国务院会议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国家管理中医中药工作的国家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并组织实施中药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②制定并执行中药发展、生产经营的规划,同时负责审核批准开办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已有药品标准的中药。③实施《药品管理法》,加强中药生产的质量管理。④制定中药科研规划,推动中医药的发展。⑤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中医药技术等管理人员。⑥根据国家物价管理分工权限的规定,制定与协调中药价格。⑦制定并组织实施中药资源调查、开发规划,贯彻执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⑧对中药进出口进行行业管理,组织有关中医药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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