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多发于40~60岁绝经期前后的妇女。我院采用中药正元生白散联合全身化疗治疗晚期乳腺癌取得较好疗效,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90例女性乳腺癌患者均选自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我院住院患者,均经病理确诊为乳腺癌,均符合《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IV期乳腺癌诊断标准。按照随机数表将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50例中平均年龄50.6(23~60)岁,其中肝转移8例、淋巴结转移6例、肺转移4例;对照组40例中平均年龄55.6(30~60)岁,其中肝转移4例、淋巴结转移8例、肺转移6例,全部病例均为初次治疗患者,未接受任何全身化疗,局部淋巴结放疗等,均无明显骨髓抑制表现(白细胞>3.5×109/L),无化疗禁忌证,治疗前KPS评分均<80分。两组患者在年龄、临床表现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病例纳入标准:①有病理证实的转移乳腺癌;②既往所接受的化疗方案≤2个;③有可测量或可评价的观察指标;④年龄18~72岁;⑤预计生存期>13个月。
1.3病例排除标准:①伴有心、肝、肾主要功能损害者;②孕妇及精神病患者;③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定疗效;④中道放弃治疗的。
1.4治疗方法:对照组静脉冲入长春瑞滨25 m9/m2,第8天后静脉冲入吡柔比星40~50 m9/m2:21 d为1个周期。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加服中药正元生白散,从化疗第1天起持续服药21 d。两组患者各完成两个周期的治疗,两组患者均于化疗前后分别给予常规止吐处理。患者于化疗开始前1天及化疗最后1天查肝肾功能,化疗期间每周查l次血常规,两个疗程结束后予评价。
1.5疗效判定标准:①近期疗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0)制定的实体瘤疗效标准评定。完全缓解(CR):全部目标病灶消失:部分缓解(PR):基线病灶直径总和缩小≥30%:稳定(SD):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但未及PR或增加但未达PD;进展(PD):基线病灶直径总和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有效率(OR)=(CR+PR)例数/总数×l00%。②生活质量:根据Kamofsky评分法进行,治疗前后评分增加≥10分为提高,减少≤l0分为降低,增加或减少<10分为稳定。③毒副反应:按WH0标准评定。
1.6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l2.0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士标准差(i±J)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近期疗效比较:治疗组CR5例(10.00%)、PR30例(60.00%)、SDl0例(20.00%)、PD5例(10.00%),OR为70.00%;对照组CR3例(7.50%)、PR31例(77.50%)、SDl4例(10.00%)、PD2例(5.00%),OR为85.00%,两组0R比较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
2.2生活质量比较:治疗组生活质量提高25例(50.o%)、减低3例(6.o%)、稳定22例(44.o%)。对照组生活质量提高16例(40.O%)、减低10例(25.0%)、稳定14例35.o%)。治疗组的生活质量改善率高于对照组。2.3毒副反应比较:①骨髓抑制:治疗组0度18例、l度19例、Il度5例、IIl度9例,发生率为60.O%;对照组0度7例、l度22例、Il度8例、IIl度3例,发生率为84.8%。治疗组的骨髓抑制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②恶心呕吐:治疗组25例(50.0%)、对照组25例(62.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③局部静脉炎:治疗组31例(62.O%)、对照组23例(57.5%),治疗组略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结语
晚期乳腺癌的治疗中,全身化疗易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胃肠道反应等反应。正元生白散扶正祛邪、补气养血、健脾和胃、补益肝肾,适用于白细胞减少、恶心、呕吐、乏力、头晕等化疗的近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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