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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西医结合优势单病种诊疗规范研究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 核心提示:何清湖 雷磊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一、中医、中西医结合规范化与标准化研究现状  中西医结合的研究成果进入临床,必须严格规范。不仅要有可测、可行、有效的客观标准,而且要便于评价、判断,对病人、医生
    何清湖 雷磊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一、中医、中西医结合规范化与标准化研究现状   中西医结合的研究成果进入临床,必须严格规范。不仅要有可测、可行、有效的客观标准,而且要便于评价、判断,对病人、医生双方负责,并维持正常医疗质量管理秩序。研究、贯彻执行我国医学范畴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利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事业走向世界。   有关中西医结合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也逐渐引起重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组织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有关管理方面人员,制定了《经穴部位标准》、《中医病案书写规范》,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ZY/T001.1-001.9-94《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37- 1995《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国家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此外,中西医结合学会制定了“中医虚证辨证参考标准”、“血瘀证诊断标准”和部分疾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标准等。这些中西医结合的标准、规范,为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和研究等工作,提供了指南,也为今后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摸索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目前,在中西医结合领域,应在中西医结合临床病证结合、优势互补思维的指导下,建立起“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标准和规范”,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中西医结合临床与研究,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促进中西医结合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二、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规范制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国家政策的需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见到中西医结合本身的规范化、标准化问题已经妨碍了中西医结合的学科发展,因此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发[2003]52号文件)和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中指出:“(‘十五’期间)要加强中西医结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总结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际上的做法,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具有中西医结合特点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价体系。”明确提出了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化的指导性意见。   2.中西医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   通过中西医结合研究,不断产生医学新认识、新观点,并不断创造着新理论、新概念。如“病证结合”诊断及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相结合诊断理论;“辨病析态”、“生理性肾虚”、“病理性肾虚”、“显性证”、“潜隐证”、“急性血瘀证”、“陈旧性血瘀证”、“高源血瘀证”、“血瘀证临界状态”、“急虚证”等中西医结合基础理论概念;“瘀滞期阑尾炎”、“蕴热期阑尾炎”、“毒热期阑尾炎”、“小儿感染后脾虚综合征”等新病名概念及“动静结合、筋骨并治”、“菌毒并治”等中西医结合治疗学新概念等,展示着中西医结合研究可以创造新的医学理论概念并蕴育着中西医结合系统理论的诞生。   临床上辨证和辨病的结合、对辨证论治及复方的探索等都显示了中西医结合在临床医学方面的重要作用。随着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的长足进展,随着中西医结合研究成果的举世瞩目,中西医结合本身的规范化、标准化问题自然而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之上,它成了中西医结合进一步研究的瓶颈,妨碍了中西医结合的学科发展。   3.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的需要   目前许多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生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中西医结合病证结合的思维方法和中西医结合的具体诊疗方法临床诊疗疾病,目前也出版了部分专家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学术专著,部分中医药院校编纂的中西医结合临床教材和国家第1版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国家规划教材,但有关中西医的诊疗,依然存在疾病诊断标准和临床分型不统一,疗效评定标准杂乱,无法客观评估其临床疗效。因此,建立统一病名、统一证型、统一疗效评定标准尤为重要,有利于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水平,提高临床疗效。   4.医疗管理的需要   目前由于临床诊疗标准不一,给医疗管理带来诸多不便,致使医疗纠风时有发生,建立和完善具有中西医结合特点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价体系。将完善中西医结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使医疗纠风的处理有法可依。   (二)可行性   1.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已取得瞩目成就   中医的诊疗规范化研究已起步多年,如诊疗术语规范化、病证诊疗标准等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化研究虽然尚未正式启动,但也进行了许多前期工作,为其规范化研究奠定了基础。中西医结合的“病证结合”诊断模式和方法,即辨病诊断与辨证诊断相结合,临床诊断与实验室和特殊检查(如影像学诊断)相结合,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相结合。实现了对疾病和病人机体状态的综合诊断。不仅促进了中医辨证客观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发展,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临床诊断学。  形成了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疾病的分期分型辨证论治与微观辨证论治相结合、同病异证而异治、异病同证而同治及围手术期中西医结合治疗等“病证结合”治疗模式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临床治疗学,提高了临床疗效。各临床学科经过大量临床研究,证明了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的疗效优于单纯西医药或单纯中医药的疗效。   据初步统计全国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达1100多项,其中有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骨折、救治多脏器衰竭、针麻研究及针刺镇痛原理研究、抗疟新药青蒿素研制成功、中药砒霜(三氧化二砷)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及其分子水平和基因水平机理研究、血瘀证的研究等。其他如中西医结合治疗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免疫性疾病、内分泌疾病、病毒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皮肤病等,以及中药研究开发,均引起国际医药界瞩目。为中西医结合研究中优势病种的确定、规范化研究的展开提供了临床经验和思路方法,同时提示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化的时机与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2.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的经验和规范   现有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11所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医院和27所中西医结合专病建设单位经过长期中西医结合临床实践和几年的重点建设,形成了各自独特的临床诊疗经验,并已形成一些疾病的诊疗规范,这些前瞻工作作为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研究奠定了基础。   3.中西医结合教材、专著的出版   中西医结合医学专著陆续出版,湖南中医学院在1995年组织近100名专家、教师率先编纂并出版了我国第一套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临床系列教材共5本;2001年,湖南中医学院根据学科的发展、七年制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教学的需要和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再次组织该院100余名专家、教师和部分外省专家编纂出版了第二版五年制、七年制共用中西医结合临床系列教材共9本;在此基础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宏观指导,各高校配合编纂的我国第1版中西医结合国家规划教材共16本也已正式出版,并用于教学,为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规范及疗效标准的制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通过中西医结合临床和教育培养了一批中西医结合临床专家型人才   经过50多年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和教育实践,在我国已形成一支中西医结合临床和教学的科技队伍。自1958年我国首届西学中研究班毕业至60年代,全国培养出5000名西学中人员;1980年全国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1981年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注册全国会员13000人;20世纪90年代全国培养出中西医结合硕士及博士约1200人,成为中西医结合科技队伍重要的新生力量和跨世纪人才。目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已达35191人。显示着中西医结合科技队伍逐步壮大,为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规范及疗效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人办的保障。   三、优势单病种筛选的方法   1.目的:筛选并确定部分常见的具有中西医结合治疗优势单病种,此病种要求其临床疗效以中西医结合方法为优,其治疗方法具有明显的中西医结合特色,其卫生经济学指标具有缩短疗程、降低费用等特点。   2.要求与方法:筛选中西医结合优势单病种分为3步。   (1)第一步:临床疗效比较   筛选在全国11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27个专科专病中心,临床证明疗效显著的病种;   临床疗效是确定所研究病种的主要指标。要对所研究病种的临床疗效进行中西医结合和单纯中医、单纯西医相比较,从中确定中西医结合在临床疗效方面的优势,并确定这种优势符合所研究病种自身的疾病发展规律。   (2)第二步:中西医结合特色的比较   在筛选出具有中西医结合疗效优势的病种之后,要对所采用的中西医结合方法进行比较,确定这种方法是不是真正具有中西医结合的特色,是不是两种方法的各取所长、有机结合。   关于对中西医结合的理解:①在诊疗思维过程中,贯穿着中西医结合“病证结合,优势互补”的思维形式,中西医取长补短,提高疗效。②中、西医在对原病种的治疗中,对疗效的提高均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不是简单的辅助治疗,特别是一些中、西医治疗已融为一体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   (3)第三步:进行卫生经济学比较   四、优势单病种诊疗规范制定的基本内容   1.病名:疾病按《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的分类代码书写,第一层是疾病的概念,注意要包括内涵与外延;第二层是相应的中医病名,含主要病机。   2.诊断标准:主要介绍疾病诊断标准,要求标准公认、先进、可行、易推广应用。以医学行业标准或国内外各种专业委员会颁布的标准为准,可以直接采用国内外的诊断标准,也可以是杂志上发表的临床文献所采用的标准,但要注明出处;或根据权威标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3.中医辨证标准: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或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以及国内外各种专业委员会颁布的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优势病种具体情况而制定。   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应制定:出入院标准、治疗方案、护理指南、疗效判定标准及其评价方法(包括疾病诊断方法、治疗效果和疾病预后、致病因素或不良反应和临床指南的后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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