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即属于药品的国家标准。《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即属于强制性标准。纵观《中国药典》的编写历程,从l953年版第一部《中国药典》中药内容的阙如,到1963年版中药材和中药制剂的首次收载,再到1977年首次将中药材、中成药单独编纂,称为《中国药典》(一部),历经1985年版、1990年版、1995年版、2000年版后,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的正文共收载品种ll46种,包括“药材及饮片”551种、“植物油脂和提取物”31种(2005年版《中国药典》新增)、“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564种,其中新增l54种、修订453种。自第2版(即1963年版)开始,到第8版(2005年版),中药的“功能与主治”项一直被保留着。功能与主治既是直接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又是论述成方制剂功能主治的重要依据。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根据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对收载的成方制剂品种项下的功能与主治进行了规范,体现了功能与主治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但没有对“中药材及饮片”项下的功能与主治进行规范。笔者在明确中药材与饮片、功能与主治及其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中药材与饮片功能与主治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对规范功能与主治提出几点建议,供编写2010年版《中国药典》时参考。
1相关概念
1.1中药材与饮片
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规定:中药材要符合药品标准,一般是指原植、动、矿物除去非药用部位的商品药材。中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应按照附录中药材炮制通则的净制项进行处理。因此,在严格意义上,药品范畴内的中药材仅指经过净制处理后的药材,未经依法净制处理的原药材不能列为药品概念下的中药材,只能是农副产品,不能直接入药…。
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规定:中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经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现代炮制理论的要求,净制、切制、炮炙统称为炮制,因此,“中药饮片”应该理解为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及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的成品。
1.2功能与主治及其相关概念
1.2.1 功能与主治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凡例十三规定:“药材及制剂的功能与主治系以中医或民族医学的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所做的概括性描述;天然药物以适应症形式表述。此项内容作为临床用药的指导。”
1.2.2功能表述结构功能又称功效、功用、效用和作用。功能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对中药治疗和保健作用进行的概括和总结。按照药性及临床所起的作用,功能表述结构可以分为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对病功效。
对证功效“证”是中医学的特有概念,是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的病性、病位等作出的病理性概括,是对疾病当前本质所作出的结论。对证功效是针对中医所特有的“证”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如清热燥湿,主要针对“湿热证”发挥治疗作用;活血化瘀,主要针对“瘀血证”发挥治疗作用等。由于对证功效与证紧密相联,才使得中医辨证施治、理法方药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证功效具有不同的类型。有的偏于祛邪消因,如祛风、散寒、胜湿等,主要针对致病邪气发挥治疗作用;有的偏于协调脏腑功能,如疏肝解郁、和胃降逆、开宣肺气等,主要针对脏腑功能失调发挥调节治疗作用;有的偏于纠正阴阳偏胜偏衰,如益气、滋阴、补血、壮阳等,主要针对气血阴阳不足发挥补益治疗作用。总之,祛除病邪、救弊纠偏、平衡阴阳是对证功效应用的立足点。
对症功效:“症”是疾病的单个症状、体征,是机体发生病变时各种单个的客观表现。它是疾病的现象,而不是病变的本质。对症功效就是针对“症”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如止痛、止血、止咳、止呕等,分别针对疼痛、出血、咳嗽、呕吐等发挥治疗作用。对症功效是由对证功效衍化、派生出来的功效,主要解除疾病当前阶段比较突出的表象问题,又称衍生功能,或间接功能。一般说来,对症功效的应用必须以对证功效为前提,即从属于对证功效,它不能离开对证功效而独立存在。如木香行气止痛,其中行气是对证功效,主要针对(胃肠)气滞证发挥治疗作用;止痛是对症功效,其应用主要针对胃肠气滞之脘腹疼痛而言。若舍弃木香之行气,其止痛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医认为,疼痛是一种表面现象,导致疼痛的原因很多,如气滞、血瘀、寒凝、热结、痰滞等。木香止痛,大多只能治标,不能消除疼痛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要辨证,弄清疼痛的性质,明确本质之所在,在对证治疗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止痛的效果。
对病功效:“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规律所作出的概括“1,代表着该病种的基本矛盾。对病功效就是针对中医的“病”发挥治疗作用的功效。如截疟、透疹、蚀疣等,分别针对疟疾、麻疹、‘寻常疣发挥治疗作用,体现了中医辨病施治的特色。由于中医“病”的概念较为模糊,常常病证不分,或以症代病。如“痹”本来就是一个病名,而书中多称痹证;“咳嗽”本来就是一个症状,而多作病名看待。因此,对病功效的确定就显得不够规范,常常与对证功效、对症功效相混淆,对指导临床辨病用药具有很大的限制性。
1.2.3 主治表述结构 主治是对药材饮片治疗的病证(或病机)及主要症状的描述。表述结构应包括症、证、病。症是疾病表现的单个现象,包括症状与体征。证是通过对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机等多方面概括,进而对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本质作出的结论。病是代表该具体疾病全过程的特点和规律,是疾病的根本性矛盾。
1.2.4功能与主治表述顺序从以上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的定义上来看,“对证功效”是中药功效的核心,在中药诸多功效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均从属于“对证功效”,是“对证功效”的补充和完善。三者构成了中药功效体系的基本框架。因此,功能表述顺序应当为:对证功效一对症功效一对病功效;主治表述顺序应当为:证候(病因病机)一症状一病名(西医病名)。
2存在的问题
2.1功能表述顺序混乱
即对证功效与对症功效先后顺序混乱。如:①九里香功能为行气止痛、活血散瘀,因止痛为对症功效,行气活血为对证功效,故其功能应为行气活血,消肿止痛。②九香虫理气止痛、温中助阳,根据先“对证”后“对症”的原则,应改为温中助阳、理气止痛。③千金子逐水消肿、破血消徵,应改为破血消瘕、逐水消肿。④太子参生津润肺,应改为润肺生津。⑤银杏叶敛肺平喘、活血化瘀、止痛,应改为活血化瘀、敛肺平喘、止痛。⑥蒲黄止血、化瘀、通淋,应改为化瘀、止血、通淋。⑦半边莲利尿消肿、清热解毒,应改为清热解毒、利尿消肿。⑧谷芽消食和中、健脾开胃,应改为健脾开胃、和中消食。⑨泽泻利小便、清湿热,应改为清湿热、利小便。⑩乌药顺气止痛、温。肾散寒,应改为温肾散寒、顺气止痛。诸如此类表述方式的品种还有小叶莲、天然冰片、五味子、石韦、麦冬、豆蔻、沙棘、刺五加、紫石英、滑石、草豆蔻、草果、南五味子、南沙参、枳壳等。
2.2缺少针对病因病机的功效表述
即缺少对证功效的表述。如:①马钱子,功能主治“通络止痛、散结消肿。用于风湿顽痹、麻木瘫痪、跌扑损伤、痈疽肿痛;小儿麻痹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通络止痛、散结消肿”针对风湿顽痹和肿痛,为对症功效,缺少“温经散寒”之对证功效。②冬瓜皮,功能主治“利尿消肿。用于水肿胀满,小便不利,暑热烦渴,小便短赤”。“利尿消肿”是针对水肿、小便不利等的对症功效,而缺少针对病因“清热利尿”的对证功效。③蔚蓄,功能主治“利尿通淋,杀虫,止痒。用于膀胱热淋,小便短赤,淋沥涩痛,皮肤湿疹,阴痒带下”。此功能亦是对症功能,如改为清利湿热、利尿通淋、杀虫止痒,则既有对证功效,又有对症功效。诸如此类的还有天仙子“解痉止痛,安神定喘”、苏合香“开窍,辟秽,止痛”、洋金花“平喘止咳,镇痛,解痉”等。是否增加针对病因病机的对证功效,还应结合药性、归经和主治综合做出判断和修订。
2.3缺少功能表述或功能表述不全
如:①大蓟炭,功能主治“用于衄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下血,外伤出血。”仅有主治的表述,而缺少功能。②千金子,功能主治“逐水消肿,破血消癀。用于水肿,痰饮,积滞胀满,二便不通,血瘀经闭:外治顽癣,疣赘”。功能中缺少针对“外治顽癣,疣赘”的表述。③蛤壳,功能主治“清热化痰,软坚散结,制酸止痛。用于痰火咳嗽,胸胁疼痛,痰中带血,瘰疬瘿瘤,胃痛吞酸:外治湿疹,烫伤”。功能中缺少针对“外治湿疹,烫伤”的表述。
2.4内服、外用未分开表述
如:①赤石脂,功能主治“涩肠,止血,生肌敛疮。用于久泻久痢,大便出血,崩漏带下;外治疮疡不敛,湿疹脓水浸淫”。功能宜改为“涩肠,止血:外用生肌敛疮”。②芫花,功能主治“泻水逐饮,解毒杀虫。用于水肿胀满,胸腹积水,痰饮积聚,气逆喘咳,二便不利;外治疥癣秃疮,冻疮”。功能宜改为“泻水逐饮;外用解毒杀虫”。③鸦胆子,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截疟,止痢,腐蚀赘疣。用于痢疾,疟疾:外治赘疣,鸡眼”。功能宜改为“清热解毒,截疟,止痢;外用腐蚀赘疣”。④花椒,功能主治“温中止痛,杀虫止痒。用于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虫积腹痛,蛔虫症:外治湿疹瘙痒”。功能宜改为“温中止痛:外用杀虫止痒”。⑤百部,功能主治“润肺下气止咳,杀虫。用于新久咳嗽,肺痨咳嗽,百日咳;外用于头虱、体虱,蛲虫病,阴痒。蜜百部润肺止咳。用于阴虚劳嗽”。功能宜改为“润肺下气止咳;外用灭虱、杀虫、止痒”。⑥商陆,功胄龇“逐水消肿,通利二便,解毒散结。用于水肿胀满,二便不通;外治痈肿疮毒”。功能宜改为“逐水消肿,通利二便;外用解毒散结”。⑦皂角刺,功能主治“消肿托毒,排脓,杀虫。用于痈疽初起或脓成不溃;外治疥癣麻风”。功能宜改为“消肿托毒,排脓:外用杀虫”。⑧苦楝皮,功能主治“驱虫,疗癣。用于蛔蛲虫病,虫积腹痛;外治疥癣瘙痒”。功能宣改为“驱虫;外用疗癣”。⑨蛇床子,功能主治“温。肾壮阳,燥湿,祛风,杀虫。用于阳痿,宫冷,寒湿带下,湿痹腰痛;外治外阴湿疹,妇人阴痒,滴虫性阴道炎”。功能宜改为“温肾壮阳,燥湿,祛风;外用杀虫”。
2.5不同炮制品功能主治表述不全
如:①干姜,收载干姜、姜炭2种炮制品,功能主治“干姜温中散寒,回阳通脉,燥湿消痰。用于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肢冷脉微,痰饮喘咳”。只有干姜的表述,而无姜炭的表述,因此,应增加姜炭“止血”的功能主治表述。②黄柏,收载黄柏、盐黄柏、黄柏炭3种炮制品,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泄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蹙,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瘙痒。盐黄柏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盗汗骨蒸”。此种表述缺少黄柏炭“止血”的功能主治。
2.6主治缺少证候或病机
如:①三七主治“用于咯血,吐血,衄血,便血,崩漏,外伤出血,胸腹刺痛,跌扑肿痛”。②三白草主治“用于小便不利,淋沥涩痛,白带,尿路感染,。肾炎水肿;外之疮疡肿痛,湿疹”。③干姜主治“用于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肢冷脉微,痰饮喘咳”。④干漆主治“用于妇女闭经,瘀血瘸瘕,虫积腹痛”。⑤土木香主治“用于胸胁、脘腹胀痛,呕吐泻痢,胸胁挫伤,岔气作痛,胎动不安”。⑥其他还有土贝母、土荆皮、大血藤、大蓟、山慈菇、川木通、川牛膝、川射干、川楝子、女贞子、小通草、小蓟、王不留行、天仙子、天麻、天葵子、木通、五味子、牛膝、月季花、丹参、巴戟天、水红花子、甘松、甘遂、石决明、石菖蒲、石榴皮、北豆根、仙鹤草、白芷、冬虫夏草、冬葵果、半边莲、半枝莲、地肤子、地榆、地锦草、西瓜霜、西红花、西河柳、肉苁蓉、朱砂根、竹节参、自然铜、血余炭、合欢皮、决明子、灯心草、红花、红豆蔻、芡实、芦荟、牡丹皮、牡荆叶、何首乌、伸筋草、诃子、灵芝、陈皮、青皮、青果、苦地丁、苘麻子、枫香脂郁金、金果榄、金荞麦、狗脊、卷柏、贯叶金丝桃、荆芥穗、荜茇、茵陈、茺蔚子等皆属此类。
中医治病讲究辨证论治,中药主治中应有相应的证候或病机才不致误用,因此,对于此类应视具体情况加以补充。
2.7主治证候或病机与症状混杂
如:①红参主治“用于体虚欲脱,肢冷脉微,气不摄血,崩漏下血: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其中气不摄血为病机,其他为症状。②枇杷叶主治“用于肺热咳嗽,气逆喘急,胃热呕逆,烦热口渴”。其中“肺热”和“胃热”为病机,其他为症状。③大腹皮主治“用于湿阻气滞,脘腹胀闷,大便不爽,水肿胀满,脚气浮肿,小便不利”。其中湿阻气滞为病机,其他为症状。④其他如砂仁、郁李仁、高良姜、大青叶、芥子等,诸如此类的品种,也应象成方制剂一样在病机和症状之间以“所致的”或“引起的”连接,是否更合理,需进一步明确后规范。
2.8主治中的中医病证与西医病名表述体例不统一
2005年版《中国药典》的中药主治表述体例多数为中医病症在前,西医疾病在后,中间以分号隔开。如鸡骨草,主治“用于黄疸,胸胁不舒,胃脘胀痛;急、慢性肝炎,乳腺炎”。但亦有与此体例不统一的现象。如:①夏天无“用于中风偏瘫,跌扑损伤,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应改为“用于中风偏瘫,跌扑损伤;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②白头翁“用于热毒血痢,阴痒带下,阿米巴痢”应改为“用于热毒血痢,阴痒带下;阿米巴痢”。③三白草“用于小便不利,淋沥涩痛,白带,尿路感染。肾炎水肿:外治疮疡肿痛,湿疹”应改为“用于小便不利,淋沥涩痛,白带;尿路感染,肾炎水肿。外治疮疡肿痛,湿疹”。④小通草“用于小便不利,乳汁不下,尿路感染”应改为“用于小便不利,乳汁不下;尿路感染”。⑤其他还有穿山龙、山慈菇、满山红等也有类似情况。
2.9其他
“药材与饮片”项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名词术语表述不规范;天然药适应症的表述不规范;主治病、证、症表述体例等,均应通过规范加以解决。
3几点建议
3.1应坚持不得随意增减功能与主治内容的原则
在规范功能主治过程中,如原功能主治基本符合要求,应尽量保持不变,以确保国家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2应做好古今文献的整理研究工作
从《神农本草经》到当代的综合性本草如《中药大辞典》、《中华本草》;从临床研究、应用报道到饮片在成方制剂中的应用,要溯源寻根,归纳整理,充分做好古今文献的整理研究工作,为新增品种功能主治的制定和原有标准的完善和修订提供充分、客观的文献依据。
3.3应充分吸纳现代研究成果
对中药有关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的研究文献,应进行系统整理、归纳,发现并发展中药的功能与主治内容,及时将药物新发展、新功能、新应用补充进来,赋予中药以现代的特征,从而反映当代的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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