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医病名规范化
在中医古籍文献中,病名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有同病异名,同名异病,有以症状名病,有以证候名病,甚至有纯推理性的病名出现。一般认为,要进行临床诊断,就要确定病名,病名不规范就无法作出确切的诊断。因此,本世纪30年代,我国中医界曾发起“统一病名的建议”,行而未果。半个世纪后,1982年中国中医研究院计划组织编写《中医疾病鉴别诊断学》H],1984年卫生部将中医病名诊断规范作为重点科研课题下达任务,但直到1991年在常州召开中医病证规范研讨会上,中医病名都始终无法统一和规范,拟议中的《中医疾病鉴别诊断学》亦未能成书。
病名概念的提出,是“病”、“证”、“症”三个层次中相对于“证”、“症”而言的,是现代中医临床医学发展对中医诊断提出的概念分化的要求。要明确病名诊断,首先必须明确“病”的概念。1986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医证候规范学术会议上拟定的《疾病概念草案》定义:“疾病是在病因作用和正虚邪凑的条件下,体内出现的具有一定发展规律的邪正交争、阴阳失调的全部演变过程,具体表现为若干特定的症状和各阶段相应的证候。”1990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中医病名与证候规范研讨会上,肯定并重申了这一疾病概念,并指出:“每种疾病的具体名称是谓病名。病名是反映疾病全过程的总体属性、特征或演变规律的疾病诊断概念。”这一病名概念有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病”是疾病的全过程;其二是“病”反映了疾病全过程的病理变化规律;其三是每种病都有其特定的病因、病机及临床表现,从而构成每种病各自的特点,使每种病能够与其它病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在临床上如何进行病名诊断,关键看使用的病名是否符合疾病概念的三个要求。
考察中医病名的历史与现实,可以看到现有中医病名概念绝大多数不符合上述三个要求。《伤寒杂病论》以证为病名者居多,《诸病源候论》及《外台秘要》则多以症名病,至清代以后又以证名病居多。据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所专题组统计,历史病名有3744个,数字可谓庞大。但古代的病名大多属于症状或证候类型,前者如“咳嗽病”、“胃脘痛”,后者如“太阳病”、“风温病”。古代病名亦有具有特定的演变规律,如痫病、疟病、麻疹、消渴等,不过这些病名皆与西医学的疾病认识有相同或相近之处。中医学认识疾病的方法,是通过对疾病各种症状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通过对患病机体在多因素作用下反应状态的综合考察来把握疾病,这种整体化的宏观认识方法,无法排除自然环境与心理、体质等因素去了解发病的物质实体和疾病全过程的病理变化规律,即中医学长于辨证而拙于辨病。古代医家对疾病过程的认识是肤浅的,极大多数病名都只是对某些疾病现象的描述,而不是对疾病本质和过程的概括,即便是对某些疾病如痫病、疟病等病变过程的相对成熟的认识,亦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不能揭示其病理过程和演变规律。古代痫病有多个名称,有按病因不同,分为风痫、惊痫、胎痫、子痫;有按发作时叫声不同、模仿六畜,分为马痫、羊痫、牛痫、鸡痫、犬痫、猪痫;有按脏腑分为心痫、肝痫、脾痫、肺痫、肾痫。而疟病的名称,竟有痰疟、虚疟等39个之多。这些病名皆因其不能反映疾病本质和发展过程,已被后世逐渐淘汰。
鉴于中医学认识疾病的思维方法,中医病名具有不可规范性。中医病名规范,不单纯是统一称谓的问题,而是要反映疾病本质和分类体系,并涉及到医疗法规和中医学面向世界、参与国际交流,是否有利于临床、科研、教学和信息检索等方面。问题的核心不是中医病名要不要规范?要不要统一?而是用什么规范?用什么统一?要制定病名规范和作出疾病的鉴别诊断,就必须了解疾病过程中机体内部结构和机能的变化,把握疾病的演变规律,而这一点,仅靠中医学传统的“四诊合参”、“知外揣内”的整体化诊断方法是无法达到的。西医学在认识论上强调溯因分析,在诊断上强调致病因素造成的病理变化,其诊断方法与解剖、显微分析和实验手段相结合,比中医学的诊断方法更能把握疾病的病理变化和演变规律。并且,西医学以此作为发展其诊疗技术的价值取向,建立了一整套以病因、病理为基础的疾病分类学,经过多次修改和审定,制定了各类疾病较成熟的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显然,病名规范的制定,应该以西医病名为主,以西医病名统一中医病名。如果认为采用西医病名就是“西化”,就是不发扬中医特色,这不仅是作茧自缚,而且会损害中医学术的发展,连西医病名都忌讳,更谈不上让中医学走出国门,成为世界医学的组成部分。
从临床实际看,中医评定疗效的参照系,目前已普遍采用了西医的病名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如“急性肾小球肾炎”,以往中医病名称为“水肿”,评价临床疗效时,在“水肿”与“水肿”之间对比疗效,或者在“急性肾小球肾炎”与“水肿”之间对比疗效,都是不科学、毫无意义的。只有确诊为“急性肾小球肾炎”,不同病例治疗方法之间的疗效才有可比性,同一病例治疗前后的疗效亦才有评定标准,因为“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名诊断已包含了相应的诊断概念:由感染后免疫反应引起的肾小球急性弥漫性炎症病变,以浮肿、蛋白尿、血尿、高血压及一过性肾功能损害为其主要表现的病理过程,按浮肿、蛋白尿、血尿、高血压及肾功能情况,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情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并具有相应的疗效评定标准。而如果按传统中医作出“水肿”的病名诊断,水肿可见于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心力衰竭、肝硬化等疾病,“水肿”的病名既不能反映其病理过程,也无法制定疗效标准。在病历书写上,病名诊断写“急性肾小球肾炎”即可,再写“水肿”已是画蛇添足。同样的例子,见于各科疾病,如“高血压”与“眩晕”,“胃溃疡”与“胃脘痛”,“视网膜静脉阻塞”与“暴盲”等。这些疾病如果以中医病名去总结临床疗效,均无法得出客观结论。
西医病名下的中医辨病论治,既包括对病治疗的专方专药,也包括按现代药理使用中药进行治疗。在辨病论治这一层面,中西医可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在临床治疗上中西药也可以互用。笔者认为,在西医病名下辨病论治,不但不会阻碍中医学术,相反更有利于中医学术的发展,有利于中医对疾病认识和治疗的深化,如灌肠、透析治疗尿毒症,中药脱敏疗法治疗支气管哮喘,利胆中药治疗黄疸性肝炎等。特别对于一些中医认为无“证”可辨的疾病,如高血脂症,大多无特异性临床症状,主要通过实验室检查诊断,糖尿病部分病人“三多一少”症状不明显,但尿糖阳性、血糖持续升高。采用西医病名则有利于中医辨病论治,在诊疗实践中有利于总结有效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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