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药复方是与单味药相对而言,指2种或2种以上的中药按照中医四诊八纲、辨证论治的原则,针对疾病有机组合而成的方剂,是我国中医药自主创新的重点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进,外国在我国申请

中药复方是与单味药相对而言,指2种或2种以上的中药按照中医四诊八纲、辨证论治的原则,针对疾病有机组合而成的方剂,是我国中医药自主创新的重点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进,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专利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我们现对其具体状况分析如下。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http:/WWW.pss-system.gov.cn/sipopublicsearch/search/searchHomeAC!searchIndex.do?wee.bizlog.modulelevel=02)。我们对1985—2011年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统计,首先采用分类号A61K35/78(动物药与植物药)、A61K36(植物药)为入口进行检索,以检索项中的国别代码cN(中国)为条件进行排除式二次检索,对检索结果进行逐一阅读与手工筛选,从中剔除国别为中国以及非复方的专利申请,最终纳入统计分析的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专利89件。
2统计结果
2.1专利申请量分布情况
截至公开日2011年11月,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专利申请数为89件。1985—1987年申请数量为0件,1988年外国申请人开始在我国申请中药复方专利,自1992年之后申请量逐年增加,尤其在2002年迅速增加,到2008年达到了最高峰。由于我国专利申请在没有要求提起公开时,其申请日18个月后才公开,因此,统计结果中的2010—201 1年申请数据少于实际申请量。见图1。
图1 1988--2011年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专利的数量分布
2.2申请人所属国家分布情况
在我国申请中药复方专利的国家共有20个。申请数量超过2件的国家:韩国(28件)、美国(14件)、日本(13件)、印度(6件)、蒙古(5件)、印度尼西亚(3件)、英国(3件)、澳大利亚(3件)、德国(2件)、新加坡(2件),其中韩国申请量最多,占31.4%,美国占15.7%,日本占14.6%,这3个国家的申请量超过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总量的60%;申请量为1件的国家有巴哈马、菲律宾、厄瓜多尔、加拿大、克罗地亚、列支敦士登、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尼日尔。
2.3专利种类分布情况
外国在我国的复方专利申请属非职务发明(个人申请)的为3l件,占申请总量的34.8%;属职务发明为的为58件,占申请总量的65.2%。蒙古、印度尼西亚、厄瓜多尔、菲律宾、加拿大、克罗地亚、西班牙的专利申请均为个人申请;澳大利亚、巴哈马、德国、列支敦士登、尼日尔、新加坡、匈牙利、意大利、印度、英国的专利申请均为职务发明:美国、日本、韩国的专利申请中既有职务发明又有非职务发明。美国的14件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为9件,占美国申请总量的64.2%;日本13件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为10件,占日本申请总量的76.9%;韩国28件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为18件,占韩国申请总量的
64.2%。
在职务申请中,超过2件的有美国的新纪元公司(3件),英国的植物技术有限公司(3件),韩国的参天堂制药株式会社(2件)、纽罗梅迪克斯株式会社(2件),日本的创新免疫调节材料
株式会社(2件),印度的科学与工业研究会(2件)、印度科学工业研究所(2件),美国的普罗克特和甘保尔公司(2件),澳大利亚的薰衣草作物项目有限公司(2件)。
2.4法律状态及分布情况
在89件专利申请中,目前还在审查的31件、已经授权的案件42件、视为撤回的案件14件、驳回案件2件。授权案件中涉及12个国家,授权最多的国家为韩国12件,占授权案件的28.6%;视为撤回案件涉及最多的为韩国,为4件,占视为撤回案件的28.6%:驳回案件为韩国和英国各1件。
2.5涉及疾病情况
外国在我国申请的复方专利涉及的疾病有皮肤病(包括黄斑病、湿疹、牛皮癣)、糖尿病、癌症、肥胖、肝炎、痴呆、骨质疏松、过敏反应(花粉过敏、过敏性鼻炎)、肠胃病(胃溃疡、腹泻)、胆结石、风湿、高血压、高血脂、镰状细胞病、肾病、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上述疾病中涉及复方专利申请件数最多的疾病为皮肤病(黄斑病、湿疹、牛皮癣)7件,其次为糖尿病与癌症各6件,居第三位的疾病为肥胖4件。
2.6复方类型
外国在我国申请专利的中药复方可分为以下几类:①在我国经典方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复方:②根据本国植物药使用习惯组成的复方;③与我国中药复方类似的专利申请。
2.6.1在我国经典方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复方这类复方的专利申请韩国为3件,均是在牛黄清心丸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具体情况如下:申请号为89103260的专利申请是在我国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记载的牛黄清心丸的基础上,将丸剂改为液体剂型;申请号为99107860的专利申请是将牛黄清心丸中含水银和砒霜的朱砂、雄黄以及涉及野生动物的犀牛角去除,将国际贸易禁止的麝香采用灵猫香替代;申请号为93105742的专利申请是牛黄清心丸丸剂改为微型胶囊。
2.6.2根据本国植物药用药习惯组成的复方 印度也是具有使用草药传统的国家,其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复方是根据本国应用草药的习惯组方,其中包含印度特色草药,如申请号为200380111005的复方中含有麻绞叶;申请号为02830202的复方中含有治疗肠道疾病的柳叶优特力;申请号为200380111027的复方中含有山横子。其组方的依据为《印度材料药学》、《印度药用植物》、《草药生药学》、《500种印度药用植物目录》、《印度草药药典》等书籍。
2.6.3与我国中药复方类似的专利申请该类专利根据其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姓名推测为华人在国外的复方专利申请。例如,厄瓜多尔申请号为200610076346的专利申请人为张和平,为一种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中药复方;加拿大申请号为201010175209的专利申请人为王斌,涉及治疗风湿病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美国申请号为200510055431的专利申请人为廖炫,涉及排毒调理的中药组合物以及中药复方制备的传统外用膏药剂型。
3小结
从上述统计结果可知,外国在我国申请复方专利的数量逐年增加,并且不仅涉及亚洲国家,还包括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的国家;这些申请专利的复方主要针对目前西医药没有较好治疗方法的疾病,如糖尿病、癌症、皮肤病等。由此可知,采用中医药治疗西医难治性疾病在欧洲、北美洲、大洋洲部分国家也逐步被认可,并且,欧洲对中医药复方的研究多为公司。说明中医药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
目前,国外中医药研究者已经开始在我国申请专利进行布局,我国中医药工作者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应对。①加强对我国中医经典方中针对疑难杂症以及目前西医治疗疗效一般的疾病的复方的深入挖掘;对于涉及资源紧缺或限制使用的药味,积极探索采用其他同科属、功能相近的药味替换;并注重新的制备工艺(提取有效成分)、新的质量标准、新用途的开发,进而形成一批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力的中药复方制剂。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也有本民族的特色草药以及特色组方理论,如广西的壮医药、西藏的藏医药等。因此,我国中医药工作者也应积极挖掘各民族的特色复方并申请专利保护。③鉴于目前国外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我国中医药工作者应考虑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保护,积极进行PCT(专利条约)国际申请,为将来中医药产品进入国外做好布局,拓展中医药的国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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