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内蒙古的基层蒙中医药工作持续跃升,得益于通过健全蒙中医药管理体系实现了全行业管理。目前,自治区设副厅级的蒙中医药管理局,12个盟市设蒙中医药局或科,各旗县大都有专门机构。无独有偶,湖南湘潭市农村中医药工作很出色,同样得益于从市级成立全省首个中医药管理局,到5个县级卫生局设中医股、7家市县综合医院设中医药管理科的健全的管理体系。
当前,医改深入推进,相关部门和各地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和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要求,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政府投入逐年增加,相关举措密集推出,取得初步成效。然而,现实情况并不容乐观,如基层中医药网络尚不健全,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基础设施条件普遍较差、人才匮乏,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仍未根本解决等。
事实上,这些问题与基层中医药管理体系是否健全紧密相关,调研中的发现也证实了这一点。像内蒙古和湖南一些地方基层中医药工作扎实的,必定是中医药管理体系健全的;而那些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基层中医药工作可能在部分“点”上有闪光之处,但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筹协调,在“面”上大都不如人意。
长期以来,国家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全国多数省份没有相应的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至于基层中医药工作最需推动和管理到位的市、县级层面,绝大多数也没有相应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全国成立中医药管理局的地级市不足60个),超过六成的县甚至没有专人负责。这种“高位截瘫、基层无腿”的中医药管理体系,直接导致了上面虽有好政策,在下面却无法有效贯彻落实的局面。于是,在最需要发展中医药的基层,管理“缺位”现象最严峻,中医药服务能力如何也就可想而知。
基层中医药管理上一旦“缺位”或“不到位”,工作上必难“有为”。因此,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基于目前现实,可以考虑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升格为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地市至少在卫生局独立设置中医科,县级卫生局至少要有专人负责。
这不仅是中医药事业长远发展所需,更是眼下加强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的现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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