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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中医药工作以“十二五”全面开局为契机,以深入参与医改为重点,把握主动求作为,借力政府做文章,通过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在全社会深化了中医药发展共识,凝聚了中医药发展合力,营造了中医药发展好环境。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出台了指导中医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湖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从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出发,提出了今后5年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今后5年内要完成的16项重点任务,明确了4条保障措施。 2011年,省人民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马建中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十二五”的中医药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重要举措。 为充分形成中医药发展合力,湖南省在积极推动省政府完善中医药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借助联席会议平台,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争得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加强中医医院中药管理工作,与省药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药管理的意见》,明确各级药监部门要简化注册程序,缩短注册时间,扶持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制剂的加工生产;与省卫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湖南省中医药在全面参与医改中的路径、办法和措施;省人社与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将未列入省医保目录,但符合医院制剂规范、临床必需、市场供应不足的医院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湖南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省绩效考核体系,推动了三个层次的考核工作:一是将中医药部分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011年省政府将中医药方面几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事关民生民利的重要工作,纳入了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省政府还拟将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纳入2012年为民办实事内容。二是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省卫生工作重点考核内容。2011年省卫生厅将大量中医药内容列入年终对各市州卫生工作的考核内容,尤其是将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作为年终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三是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各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湖南省积极协调各市州政府,将各县市区中医药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把县市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基础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在以上三个层面的考核推动下,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对中医药工作愈加重视,抓中医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都得到了空前提高,中医药工作地位得到了大幅提升。 湖南省在改善条件上借力,进一步加大中医药经费投入。为改善中医药工作条件,提升中医药工作水平,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经费投入。在省政府的推动下,2011年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由往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3700万元;省政府还明确,今后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每年按10%的比例递增。为增强地方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积极协调市州政府每年适度增长中医药一般工作经费的基础上,着眼充分调动各地政府增加中医药投入的积极性,在对各地项目经费安排上实行了三优先原则:一是把项目经费安排与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的力度相挂钩。二是充分考虑当地对中医药的实际需要,哪里最需要中医药,就优先将项目经费安排到哪里。三是将项目执行和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谁的项目执行和完成得好,在后期的项目经费安排上就优先考虑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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