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路
北京市从2009年开始搭建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努力创新体制机制,采用创新中医执业医师注册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城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郊区中医医院的“携手网络”工程、大型中医医院专家到农村、社区服务的“中医专家社区巡诊制”等方式引导优质中医药资源向郊区扩散。落实《北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配套文件,完成了2010年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服务绩效考核,并督促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财政补偿,促进公立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的特色优势。
制订印发了《北京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2345”计划实施方案》,实施了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计划。继续开展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回归扎根”工程;制订了“北京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配合市卫生局确定了农村定向培养的中医药人员指标数。由北京市财政出资建立了首都国家级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和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创新传承方式、提高传承速度、扩大继承队伍。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共同举办了“北京首届西学中高级研究班”。
北京市积极推出针对危害首都市民十大危险疾病的中医药“十病十药”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名医名方、名院名药(制剂),充分挖掘现有中医药科技成果和民间验方秘方,经专家严格筛选,将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科研成果早期转让给企业,并扶持企业研发新药,从而形成首都特色的中药产业发展路径。启动“北京中医药传统小膏药重现工程”,让临床应用20年以上、应用方便,疗效确切、安全稳定,价格相对低廉的中药传统制剂品种继续发挥中药特色优势。此外,打造了地坛中医药文化节的文化宣传平台、地坛养生文化园的健康服务平台;形成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系列项目,按照四季养生需求打造了“冬病夏治”、膏方节、防暑饮、防寒驱感茶等服务品牌。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协调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在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在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调整遴选工作中,北京市基本药物目录品种519种,中药品种244种,占到了总数的47%。制定了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推进了中药饮片的使用安全。(本报记者 胡彬整理)
山东:制定中医药特色建设标准
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开展中医体质量化辨识与调养指导、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干预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城乡居民在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防控方面积极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利用国家高血压临床研究基地技术和人才优势,对中医药综合防治高血压社区建设进行论证,确立“总体规划,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层级推广,全面辐射”服务模式,建设中医药综合防治高血压示范社区。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以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药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针灸治疗住院报销90%,门诊治疗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予以补偿,或在常规门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对中医药费用提高比例予以补偿。
基本药物制度。遴选70种中成药纳入省增补目录,编写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山东省增补药物处方集》中医药部分,联合开展中成药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合理使用中医药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了山东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示范中医医院、全省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评审细则,陆续开展创建工作。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深入开展中医药系统“卫生强基工程”,19所省市级中医医院均与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每所县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3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为突出中医特色,市政府确定潍坊市中医院为综合试点单位,并将其他8个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乡镇卫生院用于中医药岗位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10%。(本报记者 谭欣整理)
山西:建设医疗保健服务网络
山西省组织专家起草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实施方案(草)》和《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纳入定点服务机构的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和独立的中药房;对运用中医药方法治疗的,可适当降低起付线标准,补偿比例的提高幅度不低于10%,针灸等非药物疗法和中医适宜技术的提高幅度不低于20%;鼓励中医机构或中医药人员自种、自采、自制、自用中草药,“四自”中草药参照同种同属中草药定价,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鼓励试点县开展单病种中医药治疗限价工作。
山西省共确定了10所市级医院和13所县级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晋中市中医院由晋中市政府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探索重点放在突出中医特色方面,全院严格落实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45个)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51种)。
山西全省以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为主体的覆盖城市和农村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正在形成中。县级中医院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着力提高农村中医急诊急救能力、感染性疾病控制能力和特色诊疗服务能力。目前基层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正在形成。
另外,大力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工作。
(本报记者 胡彬整理)
上海:把中医坐堂纳入医保
中医“治未病”行动已列入《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2020年)》,部分区级卫生管理部门已在公共卫生经费中设立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经费。将中医治未病的体质辨识内容,纳入本区域居民健康信息档案,促进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上海市已将中医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中医坐堂医门诊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并明确了对中医医院医保额度年均增长幅度实行高于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增幅的政策。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上,上海的三级中医医院已全部参加了全市医保预付制改革的试点。
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上海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结合上海地方特点另外增加了381个基本药物。在增补过程中,上海十分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增补的中成药品种达到145个,占增补总数的38%,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2010年上海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平均配备762种饮片,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平均配备572种。
中医医疗机构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发展。目前正在加强 “5+3+1”工程中的郊区三级医院中医临床学科建设,在中医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推进由三级中医医院负责管理的中医门诊部(4+8)建设。上海的三级中医医院已在宝山、浦东、闸北等区域开展了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
上海已明确推荐一所三级中医医院和一所二级中医医院作为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单位,重点在“3+2+1”模式(即医疗联合体)、政府投入补偿机制以及对发挥中医特色技术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作用做出探索。(本报记者 黄心整理)
重庆:将发挥中医药作用列入考核
重庆市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成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和21所区县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新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4所、二级甲等中医院8所,强化乡镇和社区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同时,组建独立的中医药学院,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医保扶持力度。
重庆市财政每年支持100万,启动了中医优势病种研究专项。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工作建设力度。
江北区在23所中医坐堂医诊所开展了中医执业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全市确定10家医院的26个科室作为首批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单位,每个医院和科室选择1~2个病种,共34个病种进行中医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
重庆市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免煎颗粒及中医药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将住院和门诊慢病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5%~8%。中医院新农合及城镇医保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15%;部分区县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报销范围。把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纳入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将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作为区县年度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组织实施“重庆市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项目”,公开选拔中医药骨干,并投入专项资金300万元,培养中医药高级人才。定期举办“国医名师大讲堂”,邀请国医大师、中医药界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来讲学。
继续实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中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强中医药骨干和基层人员培训,开展区县级中医院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组织整理了名老中医经验研究成果。
开展三峡中医药文化发掘整理工作,建立“中药博物馆”、“民间医药博物馆”等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开辟重庆卫视《健康大学堂》栏目,开展中医药讲座,并出版一批中医药科普读物。(本报记者 胡彬整理)
吉林:在医改中推动中医药发展
吉林省通过成立中医药工作政府领导协调机构、全面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了组织领导,保障中医药职能作用发挥。专门成立中医药政策研究机构,积极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政策理论课题研究,为科学起草《中医药法》和完善国家中医药师承制度等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吉林省政府全面完善落实医改政策措施。协调制定了参合农民在县及县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报销补偿比例原则上提高15个百分点的政策;协调制定了在城镇医保中将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提高临床疗效确切的中医诊疗项目支付比例、在费用结算支付标准上将中医综合医院与同级西医综合医院等同对待的政策;协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
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争取了10个国家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4个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4640万元。
在中医药特色优势巩固发挥方面,持续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争取了中央资金1.03亿元,实施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等399个建设项目。
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建立了1个省级、40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广了14项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相关人员1764人,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和社区。
在中医药科学研究方面,全省中医药工作者承担了13项国家新药创新重大专项、33项国家“973”和“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项课题,获得中央资金1亿多元。
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启动了“真中医”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了国家第二批和省第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启动了10个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了国家第四批和省第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本报记者 张凌燕整理)
西藏:480种藏药入基本目录
西藏自治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藏药目录》,包括藏成药和藏药卡擦(加味药)两个部分。藏成药包括国药准字号药品和医院制剂两部分。藏药组的专家从500多种藏成药和300多种卡擦药中遴选了352种藏成药和128种藏药卡擦,共480种藏药作为自治区基本用药藏药目录,并由自治区政府授权卫生厅发布,并组织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藏药处方集》和《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藏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藏药和藏医诊疗技术纳入了农牧区医疗制度(新农合)报销范围。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正在补充完善《藏医诊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藏医医院制剂收费标准》,适当提高诊疗收费标准和医院制剂价格。
加强了自治区藏医院的建设。根据自治区藏医院发展目标和作用的充分发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自治区藏医院从县级建制升格到副地级建制,增加了69个人员编制和部分科室,配置了2个副地级、6个正县级和15个副县级领导职数;二是部分地区级藏医院也得到了加强。阿里地区藏医院从副县级建制升格为正县级,适当增加了人员编制;山南、昌都和日喀则地区正在积极创建三级医院。
农牧区藏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拉萨市、阿里地区和那曲地区已经实现100%乡镇卫生院有藏医、有藏药、能够提供藏医适宜技术,并将藏医藏药推广到村卫生室。(本报记者 黄心整理)
广西:建立中壮医人才培养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将“扶持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医改的第六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出台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每个市选择1个县,共14个县开展试点工作,实施“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和统一业务管理”5个统一方案。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控制,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改革中壮瑶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强化药品的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管理方法,确保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保障用药安全。
建立健全具有广西特色的中壮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了广西中(壮)医优秀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在全区二级及二级以下中医医疗机构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壮医临床医师,通过集中培训、临床实习、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其临床诊疗水平。目前已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657名、中(壮)医优秀临床人才122名、基层壮医骨干150名等,提升了基层服务水平。还通过柔性引进、联合培养、在职学习等方式,引进人才;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 (本报记者 陈斐然整理)
福建:出台新政促中医药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10年5月颁布实施。内容包括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培植、发展中药产业;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等十个方面。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一是应将县级中医医院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二是应将必须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含有批准文号的中药制剂)和中草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三是应适当提高参合农民在定点县级中医医院就诊补偿比例,适当降低补偿起付线;四是参合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目录内中药饮片和中草药,补偿比例应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低于5%;五是应将针灸、推拿、拔罐、薰洗、敷贴等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在原有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偿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六是应将骨折手法复位和基本药物目录内中草药饮片治疗确定的门诊统筹病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范围等,以鼓励运用中医药。
2009年福建省物价局将中医辨证论治费新增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增补了49种中成药品种。2011年省卫生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出台了《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防控慢性病。制订《高血压社区中医保健指导方案》和《糖尿病社区中医保健指导方案》,与相应的西医防治方案一并下发执行。 (本报记者 谭欣整理)
湖北:抓基础建设显文化特色
湖北省自2008年底国家启动拉动内需建设项目以来,共争取国家安排中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个,计划投资20.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3亿元,地方政府配套13.8亿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湖北省所有地市级中医医院和三分之一的县级中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提高。同时,湖北省落实配套政策,各地政府在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和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中,投入大量配套资金,在土地划拨、经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湖北省召开了全省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湖北省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督促各级中医医院抓住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从办院方向、发展战略和医院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让医务人员信中医、懂中医、用中医,有归属感;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中体现中医药文化,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从医院内部装饰、环境形象等方面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体现中医文化元素,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同时结合医院的业务,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喜爱中医药。
此外,湖北省举办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班,完成了2011年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任务和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正式启动了湖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本报记者 陈斐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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