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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孝贤:漫谈中医的发病学说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 核心提示:(一) 发病学说,简言之就是研究疾病如何发生的理论,包括疾病发生的机理、影响疾病发生的因素、发病的途径、发病的类型等内容。关于发病途径,已在病因学中将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做了介绍,故本文只介绍发病原理、影响发
    (一) 发病学说,简言之就是研究疾病如何发生的理论,包括疾病发生的机理、影响疾病发生的因素、发病的途径、发病的类型等内容。关于发病途径,已在病因学中将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做了介绍,故本文只介绍发病原理、影响发病的因素和疾病类型等方面。 发病原理 即疾病发生的机理。 尽管疾病发生和变化的过程错综复杂,但其基本原理不外乎邪气(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人体的正气奋起抗邪,引起的正邪斗争。如果正能胜邪,则人体仍能保持生理平衡状态;倘若正不胜邪,人体机能的平衡协调状态遭到破坏,就会发生疾病。因此,中医学认为,发病原理在于邪正相争。其中,正气虚是决定发病的主导因素,邪气则是发病的重要条件。故《内经》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正气 是相对邪气而言的,实际上是指人体的一身之气。它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微细物质,运行分布于周身,既有推动、调节人体生长发育和脏腑机能活动的作用,又有祛邪、抗病、调节、修复的能力。 关于气的概念、生成及其生理功能等内容,既往曾经作过介绍,本文仅就发病原理谈以下几点内容。 首先,是正气的防御作用。大凡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以入侵,故不发病;或邪气虽能人侵,引起发病,但因正气较盛病邪不能深入,病情轻浅,预后往往良好。再者, 正气有修复调节能力,对邪气入侵而导致的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精血津液亏耗及生理机能失常等,都可以通过正气的自行修复、调节和补充作用,使疾病得以痊愈。此外,通过正气的调节能力,使脏腑经络气血运行畅达无滞,从而防止了痰饮、瘀血、结石等病理产物以及内风、内寒、内燥、内湿、内火等内生“五邪”的产生。 综上说明,正气不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正气的强弱盛衰决定着发病与否、病情轻重、病邪深浅、病证或虚或实的性质,以及预后的良恶。因此,中医的发病学说最重视人体的正气作用。 邪气 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简称“邪”。邪气侵犯人体,对机体造成的伤害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导致生理机能失常,如风寒束表,肺气不宣,可致恶寒发热、咳嗽喘粗等,湿邪困脾运化失常,可见食少、腹泻等;二是造成脏腑组织的形质损害,如对皮肉筋骨、脏腑器官所致不同程度的损伤,或对精、气、血、津液等物质的耗伤等;三是可引起体质类型的改变,如寒邪致病,损伤阳气,久之可致原来的体质类型转变阳虚体质,从而又易于感受阴寒之邪。 中医发病学中,虽然强调正气虚弱是发病的主导因素,或者说“内因是发病的根据”,但也重视邪气在发病中的重要作用,所谓“外因是发病的条件”。因为,即使正气不足,如果没有邪气的作用,一般也不会发病。同时,不同的邪气作用于人体,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发病特点和证候类型。例如。六淫致病,其发病特点是发病急、病程较短,初起多属于表证,并有风、寒、暑、湿、燥、火等不同的证候类型。七情内伤致病,则发病多缓慢、病 程较长,发病途径是直接伤及内脏,可表现为不同脏腑的证候。此外,在某种情况下,邪气也可在发病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毒力甚强的疫疠之气引 起的烈性传染病,以及高压、高温、电 流、虫兽所伤等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被损伤发病。 综上所述,疾病发生的基本原理是:以正虚为主导因素,邪侵为重要条件。这便是中医学“外内合邪”的发病观。而疾病的发生与否,取决于正、邪交争的胜负:正胜邪却,即 不发病;邪胜正却,则发为疾病。发病后,若正盛邪也盛,多为实证;正虚邪也衰,多形成虚证;正虚邪盛,则形成虚实夹杂证。 影响疾病发生的主要因素一般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环境因素 指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又包括气候因素与地域因素;社会环境则包括生活工作因素及社会因素。 四季气候的变化往往形成季节性疾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感寒等等。又如气候反常、暴热暴冷、干旱、水涝等,易于形成瘟疫流行。不同地域,由于气候特 点、水土性质、生活习俗各有不同,往往发生地域性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如北方多寒病,南方多热病或湿热病等。 生活和工作环境不良,亦可成为疾病发生的致病因素。如工作环境中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等,可引发急性或慢性中毒;居住环境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等,也可导致疾病发生。至于社会因素,如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家庭情况、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变化,均能影响人的精神情志活动,成为诱发疾病的因素。《内经》说,如果是“尝贵后贱”,“暴苦暴乐, 始乐后苦”,都能损伤精气,“虽不中邪,病从内生”,明确提出了社会因素问题。 体质因素 体质强弱是正气盛衰的体现。体弱者易感外邪,发病多为虚证或虚实兼夹证;体强者不易发病,即使发病也多为实证易治。体质的类型不同,发病亦有倾向性。如《内经》说:“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病。”又如,不同体质类型者,对病邪有不同的易感性。如阳虚之体易感寒邪,阴虚体质易感热邪,肥人多痰湿、气虚,瘦人多阴虚、内热。小儿为稚嫩之体,感邪或停食后易化热生风等等。此外,体质不同,发病后可表现为不同的证候类型。如同样感受湿邪,阳盛之体易热化,阳虚之体易寒化,从而形成湿热证或寒湿证。 精神因素 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故能影响疾病的发生。具体表现为:突然强烈的情志刺激,可使气机骤然紊乱而致疾病急性发作,如突发性的胸痹、心痛、中风等;或属于长期持续性的情志不遂,如思虑、忧愁、悲哀等,则使气机郁滞逆乱,日久则发病,如消渴、 胃痛、症块等。 此外,遗传因素对发病也有一定影响,如某些遗传性疾病。也可因遗传性的体质类型而与发病有关。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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