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彤 林晓兰:北京地区中药调剂规程的应用现状分析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核心提示: 中药调剂工作是药物用于临床的重要环节,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面广,操作要求亦较为严格,是一项复杂而细微的工作。然而,医院中药兑方配药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易被忽视的问题。由于有些医师不够严谨,省略脚注、习惯用并开药开
中药调剂工作是药物用于临床的重要环节,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面广,操作要求亦较为严格,是一项复杂而细微的工作。然而,医院中药兑方配药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易被忽视的问题。由于有些医师不够严谨,省略脚注、习惯用并开药开处方、各地用药习惯不同,以及各医院对处方要求不严格等诸多情况,造成调剂应付的误解发生,对患者的用药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在调剂工作中,调剂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仔细审方,了解医师用药意图,并且严格遵守调剂规程,才能正确调配,避免引起不良后果。
1资料与方法
所有资料来自随机对北京的12家三甲医院中药房用药情况所进行的调研。对中药调剂用药名称、脚注、处方应付、先煎后下、计量及毒性药剂量等问题进行记录、分析。结果
见表1。
表1 北京地区12家三甲医院中药房用药情况
2讨论
由表1可以看出,处方应付中,中草药的别名使用比较普遍,12家医院均存在使用别名的情况,而非药典一药一名。由于现在很多医院由非专业的收费人员划价,而且中草药品种的区域性和复杂性,别名的出现给划价工作带来不利,也给药师的审方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增加了用药的不安全性。
处方脚注规范使用的只有8家医院,占75%。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后上充,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有些医生不注明脚注,由药师根据药性决定先煎后下。由于药师不作诊断,不了解患者的病情,如若脚注不明,则会影响临床治疗。如生大黄后下,具泻下作用;而延长煎煮时间与其他药物群煎,则降低泻下作用。而应后下的未后下,达不到治疗的目的;不应后下的给付后下,则会给患者带来腹泻的不良反应。因此,规范脚注,可以使患者明确煎煮方法,保证患者的疗效及安全。
各个医院都在使用并开药(100%)。并开药除了常用的生熟地、二冬等;还有一些不常用的,如全荆芥(荆芥和芥穗)、潼白蒺藜(沙苑子和白蒺藜)等;而有些医师在用药过程中随意自创并开药,如丹参皮(丹参和牡丹皮)等。
在用药剂量方面(尤其是有小毒的药品),大多数医院没有明确的书面材料。如川楝子、蛇床子、水蛭等用于慢性病且易超量使用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易产生蓄积性中毒,从用药安全的角度来考虑,药师应严格把好关。在调剂计量方面,大多数医院在调配普通处方时均不回戥。但调剂规程有严格的规定,调剂计量应在±5%才不会影响药效。
通过对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具有完全的炮制品种。因此,常有患者在这家医院看完病在那家医院抓不全药的现象。
表1显示,不是所有的医院对后下品种都严格按照调剂规程调配后下。其结果,一是影响药效,二是患者在这家医院抓药有后下的药包在那家医院却没有,误认为少抓或漏抓药味。增加了医患间的纠纷。
3结语
中药调剂工作是药物用于临床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上述表格的分析可以看到,调剂工作没有严格遵照调剂规程调剂对用药安全及医患关系存在着很多弊端:同时,在带教学方面,学生在这里学习的和在那里学习的不一致,因而概念模糊。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教材《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000年版的中药调剂知识与技能中强调,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有否脚注,都应按调剂规程的要求处理(应分剂单包,注明用法与其它药一并装袋)。但目前《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是1983年出版的,已不适合目前中药调配的实际情况,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严格规范调剂流程,才能减少医患矛盾,保证患者用药质量和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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