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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玉田教授: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化的思考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3:55:14
  • 核心提示: 国外,特别是日本,有关制定中药制剂(中药在日本称为汉方药或汉方制剂)的质量标准的工作抓得很紧。日本厚生省批准生产的汉方药为张仲景的210个处方。其中147个批准为“医疗用医药品”,可以在医院中使用,其余的63
    国外,特别是日本,有关制定中药制剂(中药在日本称为汉方药或汉方制剂)的质量标准的工作抓得很紧。日本厚生省批准生产的汉方药为张仲景的210个处方。其中147个批准为“医疗用医药品”,可以在医院中使用,其余的63种为“一般用医药品”,只能在药店柜台销售。 一般用医药品在申报时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有关起源或发现经过及在国外使用情况的资料:有关理化性质、规格及试验方法的资料;有关稳定性试验的资料;有关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略性及其他毒性材料;有关药理作用的资料;有关吸收、分布、排泄资料;有关临床试验结果的资料。 在生产张仲景210个处方以内的、市场上已有的产品时,要求配方设计规格化; ①在一年条件下,将根据原生药制作的汤剂定为“标准汤剂”,在进行处方设计时,必须保持和这个“标准汤剂”的同等性; ②作为证明同等性的指标,规定从汉方药处方中挑选出两种以上且能表现其特性的成分作为“指标成分”; ③申请产品生产许可时,必须提出和设计内容有关的资料。为证明生物学同等性,必须进行有关试验。 我国中成药进入日本要按“基准外医药品”进行申请,除进行常规项目化验外,要有两种以上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对全部中药生药原则上进行确认试验,对于重金属有限量要求,另外要有最少5个医院150例以上的临床观察资料。 欧美各国目前还没有有关草药的具体标准,都是依据合成药物标准评审,故其绝大多数草药都是以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饮食补充剂名义上市的。 我国在中药制剂的标准规范方面,尽管有数千年经验的积累,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中药制剂尤其是复方中药,不像西药那样有明确的药效物质基础。中药制剂的标准要遵从中医药理论与经验,又要考虑吸取现代医药学研究成果,在《中药新药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指南》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对症随方,确认各药味中有效成分,建立处方中主要药味(君、臣药)主要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方法与标准;建立其它药味(佐、使药)的定性方法(TCL为主)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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