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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单个企业无法做到的事

  • 来源: 作者:康义瑶 时间:2007-02-01 22:58:54
  • 核心提示: 日前,由“长春•中国医药”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长春医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三九生物制药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长春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宣告成立。截至目前,入盟的企事业单位达到近180家。业

            日前,由长春中国医药”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长春医药集团、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三九生物制药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长春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宣告成立。截至目前,入盟的企事业单位达到近180家。业内人士表示,联盟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医药企业在多重压力下正逐渐成熟起来。
        
    据了解,长春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是以医药企业、科研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介机构为主体组成的非营利机构,企业自愿加入和退出,且加入联盟的企业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联盟今后的主要服务内容是,充分利用国家级医药专利文献数据库、中医药数据库和医药期刊、杂志、论文、成果等数据库,为盟员单位提供权威可靠的适用信息服务;通过开展学习跨国公司的专利战略,让企业掌握国际市场竞争的控制权;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召开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建立联盟内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尽量减少各方损失;设立专利交叉许可贸易制度,形成资源整合、优势共享、互惠互利、一致对外的局面;开展知识产权各类相关培训,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身发展的能力。
        
    首家医药知识产权联盟之所以在长春成立,一个重要的条件在于,长春拥有良好的信息平台——“长春中国医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该信息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长春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是国内惟一的医药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据悉,信息中心为联盟的成立与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
    通过联盟共享资源,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由知识产权引起的国际纠纷,这种作法是有益的尝试。联盟理事长孙立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据了解,虽然长春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目前还是一个地方性组织,但该联盟计划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将其影响力由吉林省扩展到全国,打造成在知识产权领域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组织。
        
    参与联盟的众多企业表示,建立这样的联盟非常有意义,每一个参与的企业都是受益者,对中小型企业将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作为联盟这样一种较为松散的组织,日后是否会流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意义呢?联盟发起人之一——吉林天药科技有限公司科研处处长左柏对联盟前景表示乐观。他说:联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资助,有专门的信息网络,并有所承诺,我们对这个联盟比较信任。同时,他强调:希望联盟能做一些我们单个企业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能够把企业联合起来,共同解决在知识产权方面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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