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6月23日电 (记者张晓松)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已经成为违法广告的“重灾区”。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监督处处长王培章介绍,去年4季度对部分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显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数量已占到违法广告总数的80%以上,而这些违法广告的共同特点就是超范围发布广告内容,夸大其词,蒙骗患者。
药品广告:拿所谓专家、患者作秀
案例:去年11月,山西一家晚报刊登了有关“强肾通脉酒”的广告,不仅利用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的名义和形象来证明它的疗效,甚至还使用了所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局”的名义。
点评: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但像“强肾通脉酒”这样的违规现象却大量存在,目的就是拿所谓专家、患者作秀,以现身说法的方式来博得患者的信任。
保健品广告:硬把食品说成药
案例:今年3月,吉林省一家晚报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肿瘤1/3可治愈》,宣称中国专家成功研制最新一代抗癌产品——富硒灵芝宝,为肿瘤患者告别病痛,重获健康提供了可靠保障。
点评:工商总局曾经发出《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富硒灵芝宝作为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大谈可使“肿瘤患者告别病痛”,硬把食品说成是药品,明显超出了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实际上是在误导患者。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