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国际研讨会在珠海召开
广东讯记者赵玲报道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主办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国际研讨会11月16I~~17日在珠海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作为特殊商品,安全有效是其商品属性的第一要求,企业必须对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可靠、合法合理负责,有关政府部门要对广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加强监管。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中,把整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统一部署。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监督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基本上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行为,保证了审查质量;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工作正在逐步开展。
任德权强调,企业应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最高目的,以诚信为宗旨,以法律为准绳,以科学真实为基础,进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
据悉,今年1~9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专业的电视监播公司合作,对全国45个电视台(频道)的药品电视广告进行了监测。在34599份监测总数中,有21293份药品广告存在问题,占监测总数的62%;在今年6~8月份对全国范围内的98份报纸药品广告刊登情况统计中,7315份的监测总数中有6980份广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占监测总数的95%。违法药品广告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经审查机关审批擅自发布;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伪造、冒用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失效的广告批准文号;国家明令禁止发布或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药品,如治疗肿瘤的药物、调节和增强性功能的药品等仍在违法发布广告;一些食品广告宣称其具有药品疗效的现象仍十分突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些企业及媒体法制观念淡薄,依法经营的自律性较差,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广告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还存在盲点,广告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等,是导致违法药品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强化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据了解,继对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实施审查制度后,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今后也将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在此次研讨会上,多家企业代表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医药企业杜绝虚假广告,规范市场推广行为,共同打造干净透明的医药市场。法国药监局专家还介绍了法国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措施。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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