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正式启动
为了加速高层次中医临床和中药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进中医药学术的研究、继承和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五”期间开展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审核,确定586名指导老师和942名学术继承人(军队系统除外)。继承工作统一进岗时间为2002年12月上旬。
自1990年,全国先后开展了两批继承工作,有1021名次老中医药专家被聘为指导老师,1343名学术继承人先后完成了学习任务,合格出师。出师率为84%。第三批继承工作有其新的特点:一是首次以法规形式将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确定为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长期任务。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继承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将其定位为“高层次、非学历、临床(实践)型”中医药继续教育,充分体现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二是调整了工作侧重点。第一批着眼于抢救年事已高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第二批侧重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和中药技术人才;第三批要求学术继承人不仅要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和技能技艺水平,还要求能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三是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的人数有较大的增加。同时,硕士、博士和副主任医师踊跃申报作为学术继承人。据统计,本次学术继承人中硕士研究生毕业138人、博士研究生毕业35人,副高级职称312人,另有12名主任医师。四是强调遵循继承教学规律,真正体现继承教学特色。学习形式既坚持以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为主,也适当组织一些相对集中的学习。五是加大了经费投入。前二批继承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每次只补助50万元。这次初步计划投入900万元作为开展继承工作的专项补助经费,分三年划拨,每年30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指导老师的带教津贴、继承教学和继承工作管理。其中指导老师的带教津贴占50-60%;继承教学等占30-40%;管理经费不得超过10%。六是增加了中医文献专业师承学习试点工作,探索利用师承教育方式培养中医文献专业高层次人才。实践证明,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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