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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招标问题多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1 22:58:54
  • 核心提示: 从2000年开始,我国在医疗机构中开始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然而这项被百姓寄予厚望的政策所取得的效果却非常有限。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如今招标采购已经扭曲、走调,完全远离了它
        从2000年开始,我国在医疗机构中开始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然而这项被百姓寄予厚望的政策所取得的效果却非常有限。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如今招标采购已经扭曲、走调,完全远离了它设立的初衷。
      记者手头有一份业内人士提供的关于中标药品价格的对比数据,所有的中标品种价格无一例外都高于市场批发价。例如,四川科伦生产的规格为25ml的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批发商1.5元多就可以供货,而中标的价格竟然高达13.46元。
      为什么中标药品价格反而会远远高于市场批发价格呢?一位业内人士解开了记者的迷惑。原来招标采购的政策当中有一条规定:“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从正面解读,仿佛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劣质药品以低价占领市场。但是仔细考虑又觉得有些不妥,只要是国家正规药厂生产的药品,都应该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早就应该让它关门。而这条规定无疑给了医院评标人员一个很好的回旋余地——可以名正言顺地让高价药中标。
      然而医院为什么喜欢高价药品呢?原来,招标采购中还有一条规定:“对医院招标采购的药品采取顺加作价‘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政策,即医院必须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顺加15%作为零售价格。”10元钱的15%与100元钱的15%显然是不同的,这实际上意味着中标品种的价格越低,医院的利润就越低。因此,除非迫于某种压力,让医院来选的话,高价药品理应首选中标。
      在药品招标采购当中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中标者常常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某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的老总告诉记者:“我们不参加招标采购,并不代表我们的药品没有卖到医院去。很多参加招标采购的单位是来我们这里买药,之后再加价卖到医院去,等于多倒了一道手。所以中标价格高也就不足为怪了。”
      而与此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还开辟“新生路”。于是,“合资药”、“新药”便粉墨登场,换个包装,改个批号;搞个合资,起个洋名,价格便直线上蹿。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原来一瓶装100片,换成盒装后,只剩下30片,价格却涨了好几倍。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申明,除了招标工本费和交易费,禁止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但是各地在药品集中招标过程中的收费名目让人眼花缭乱。据一位参加过药品招标的人士介绍,收费项目多达十几项,例如投标文件成本及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等等。
      记者熟悉的一位药企老总就此算了一笔账:像他这样的企业,在全国有2500个供货单位,若全部实行这种招标法,仅保证金就需要1个亿,如果3个产品有幸中标,还需要履约保证金7500万元,再加上交销售额的1%~2%的中标管理费,还要添上700万元至1000万元,三项相加,需要2个亿。而上一年,全厂上交的税收才1个亿。
      有关人士认为,药品招标之所以存在种种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目前“以药养医、医药不分”这种体制上的硬伤。由于80%以上的药品是经过医院销售的,医院在事实上已经成了药品的垄断零售商。而医院自身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靠卖药生存的,当然会利用其垄断地位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只有医、药分开,切断药品与医生、医院的经济利益联系,医药流通领域的竞争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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