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医学总汇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医学总汇 > 健康顾问 > 正文
  • 5类剩药不宜久存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网络来源 时间:2012-03-24 14:21:00
  • 核心提示:  抗生素类注射剂。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药量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
        抗生素类注射剂。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药量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标签丢失的剩余药品。有效期看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