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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冒初愈要忌口

  • 来源:保健时报 作者: 时间:2010-01-18 15:29:00
  • 核心提示:  大病初愈,因饮食不节而复发或变生他证,中医称之为食复。食复尤其易发于外感疾病初愈之际,特别是流行性感冒,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久前,南京一名五年级的小女孩在家长陪同下就医。经过辨证,医生确定孩子患的只是一般的风

      大病初愈,因饮食不节而复发或变生他证,中医称之为食复。食复尤其易发于外感疾病初愈之际,特别是流行性感冒,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久前,南京一名五年级的小女孩在家长陪同下就医。经过辨证,医生确定孩子患的只是一般的风寒发热感冒,开出3剂中药后,嘱咐家长回家按时煎药,让孩子注意休息,多喝开水。可没过多久,小女孩的妈妈又带着她来到医院。原来,吃了1剂药后,小女孩就退烧了,还去附近的公园玩轮滑。中午她胃口大开,吃了不少牛肉面,可是到了傍晚时分,又开始发烧,而且热度不减,一直烧到40摄氏度。这就是典型的因感冒后不忌口、调护不当,使疾病复发的例子。感冒后的调养一般人并不在意,以为烧退了疾病就痊愈了。其实这是错误的,病后的护理也十分重要。

      《黄帝内经素问·热论》中说:“病热少愈,食肉则复”。《伤寒论》卷八说:“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痤,人强以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由此可见,古往今来,食复现象是一个广泛存在的问题。  

       清代名医何廉臣言:“温病新痤,饮酒者,必复热,以酒味辛热,助其余邪热毒故也。”感冒初愈,并不等于完全恢复,致病因素仍未完全消除,所谓“炉烟虽熄,灰中有火”,此时若忽视肃清余邪,而急于进食一些与席病有碍的食物,势必助纣为虐,火势复燃。感冒初愈之人,一般肠胃功能不强,脏腑机能衰弱,暴饮暴食会使本已功能不足的肠胃更加受伤害。所以,感冒初愈,饮食上应以清淡为主,素食为先,宜先稀后浓,先素后荤.先少后多。宋代伤寒名医庞安时曾说:“凡病痤后,宜先清粥汤,次进靡粥,也需稍与之,切勿过实也,至于酒肉,尤当禁。”明代名医张景岳也说:“不可强食,强食则中邪……尤不可纵食,纵食则复发。”

      关于病后忌口,清代名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记载得十分详细,按病症须忌口的食物归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姜、薤、羊肉、鲦鱼、川椒、胡椒等,凡素体阴虚内热,痰火炙盛,津液耗伤者应该忌食。二为发风之物,如春芥、虾蟹、鹅、公鸡等。凡诸外感未清,咽喉目疾,疮疡痧痘者忌食之。三为助湿生痰之物,如枇杷、叭哒杏、羊脂等,凡脾虚滑泄者忌食之。四是积寒之物,如蚌、田螺、西瓜、鲜柿等,凡中焦虚寒者忌食之。五为动血之物,如莳菇、胡椒等。凡失血诸病忌食之。六为动气之物,如比目鱼、羊肉、春芥等,凡气滞诸病忌食之。

      中医学认为,孩子感冒初愈,一定要严格忌食,否则很容易发生食复。慎食海鲜等发物;忌肥甘厚腻,否则容易生热;生冷、寒凉之物少吃,否则容易造成脾胃受损,症状加重,日久不愈;如果发烧最好忌食高蛋白食品(如牛奶),奶粉也要冲得淡一些;不宜吃甜食,甜食助热,使咳嗽症状不易治愈;不易消化的食物(如鸡蛋等)要慎食;花生、瓜子等含油脂较多的干果应少吃,食后容易滋生痰液;酸味的食物(比如酸奶)以及补品等也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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