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窘迫是引起新生儿窒息的直接原因,也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生率约为3%~5%。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胎儿宫内窘迫都有以下几个特点:胎心异常,表现为胎心率增快减慢(≥160次/每分钟或≤120次/每分钟)或胎心不规律。胎动异常,缺氧初期胎动频繁,继而减弱及次数减少甚至消失。羊水呈现Ⅱ度~Ⅲ度污染迹象。因此在妊娠晚期,如果孕妇感到胎动不规律,胎动减少或增多应及时听胎心。假如发现胎心有异常改变,就表明胎儿可能有一定程度的缺氧。
首先考虑一过性因素的影响.如脐带一过性受压可通过体位调整解除压迫,即孕妇应立即向左侧卧位,有条件时还可配合吸氧。密切观察胎动和胎心变化情况。如果调整体位后胎心迅速恢复正常,可暂不去医院,但要勤观察胎动,勤听胎心。如果胎心未能完全恢复正常或恢复正常后又再次出现异常,就要及时去医院,在医生监护下开展治疗,以改善胎儿缺氧状况,防止因缺氧加重而致胎儿宫内窘迫。
一旦发生胎儿宫内窘迫,通过高流量吸氧,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病因治疗但效果不明显时应当终止妊娠.越快越好,以免引起胎儿宫内死亡或引起严重新生儿窒息。终止妊娠的具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能够引产的尽量实施引产。否则就应及时剖宫产,以确保母婴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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