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看中了这位年少英俊的代言人。当牧师慷慨陈词,热心替朋友做媒时,普莉西拉打断了他的话,含情脉脉地回道:Why don't you speak for yourself,John?(你为什么不替你自己说话呢,约翰?)从此以后此语成为美国民间相传的佳话,朗法罗将它编入诗篇,更是家喻户晓争相传诵。碰到腼腆少年在意中人面前拉拉扯扯木讷于词的情形,旁边的人会引用这句话来怂恿他:"喂,约翰,为什么不替自己说话呢?"
我22岁那年加入留学生组织的一个兄弟会,不久从纽约跑到波士顿去参加麻省理工和哈佛同学的一个舞会。他们请了不少位当地华埠的小姐来做舞伴,燕瘦环肥,挤满一堂。我因人生地疏,加以有点矜持,没有派到对,乐声一起,只好伺机而动,打打游击。不多时,我居然请到一位面貌姣好、举止端庄的小姐共舞一曲。那是一支循规蹈矩的华尔兹,我们两人之间保持相当距离,既未经人介绍,只好一边跑舞一边作礼貌上的攀谈。我问小姐叫什么名字。
"你猜猜看",她用略带新英格兰口音的美国话叫我猜。可是叫我从哪里猜起?她于是含颦带笑,仰起头来鼓励我:
"让我给你一个暗示。你知道朗法罗的那首诗?'The Courtship of Miles Standish'?"我把头摇摇,跟着音乐拍子往右闪了一步。她随即又提醒我一句:"你没有听说过那句话——Why don't you speak for yourself, John?"我若合符节地向左旋转了三步,仍然目瞪口呆,茫无所知。小姐看我这样冥顽不灵,也无可奈何,不再"卖关子"了。原来她的芳名就叫Priscilla。我们身处波士顿这个到处名胜古迹的文化城,又是朗法罗诗篇故事的发源地,这位土生土长的华侨小姐拿我当美国中学堂出身的小仔,来考考我教科书上妇孺皆知的典故,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惜用在我这位初来乍到的老憨身上,等于对牛弹琴。在那以后,我没有机会再见到普莉西拉,连她的中文姓氏也不记得了,可是从她那里倒上了一课美国历史,学到一句美国俗语。
在美国社交,无论吃馆子、看电影、打网球和跳舞,照例要成双成对;这里面并不意味着两人一定要彼此熟识、钟情,更谈不到相爱,不像从前在国内念大学时,男女同学多来往几次就会被人认为有订婚的形迹。在美国青年男女的词汇中,date一词关系匪轻,当然所指不是"日期"而是"约会",即"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约"。用做动词:I often dated roommate's sister.(我常常"约会"我同屋子的妹妹。)换中国话来说,就是"我常常带我同屋子的妹妹出去玩。"作为名词,date不一定是男女之间的约会,普通商业或公事场合亦可应用,等于一本正经的engagement或appointment,不过说起来简便而顺口一点。一位推销员打电话来约你午餐,你说Sorry,I've already made a date to see my dentist."对不起,我已经约好了去看牙医。"一位同事约你某一天去打高尔夫,你很高兴地答应下来:Next Saturday-It's a date!(下星期六---准时到!)Vice president Bush had five speaking dates last week.(副总统布什上星期有五处演讲的约会。)
比较令人诧异的是,date之为名词,指"事"也可以指"人",那就是用来代表男女约会的"对象"了。比方有人问你:Have you got a date for tonight?可以解作"你今晚有约会吗?"亦可解为"你今晚(出去)找到了伴儿吗?"有人喜欢收集中英文字词音义巧合的例子(虽然在翻译方面不足为训),此外的date,亦可以游戏出之,直译为"约会"。如regular date(经常的"约会");steady date(固定的"约会",即真有结婚可能的"老相好");heavy date(吃重的"约会",如非常出风头的交际明星或校花居然被你请到了);movie date(电影"约会",请女朋友看电影);ice cream date(冰淇淋"约会",比较寒酸,约人出去只请她吃一盘冰淇淋)。有时念中学的女儿要跟男同学出去玩通宵,父母不放心坚持要她再找一对同去,叫做double date(双"约会")。也可能你没有女伴,你的朋友硬要拉你一块儿出去玩,替你找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孩来配"对"---可能是他女朋友的妹妹或同学---这就叫做blind date(盲"约会")。多半的时候,这种盲人瞎马的配"对",结果发现对方面目可憎,语言无味,不免乘兴而来败兴而返;偶尔也会有天造之缘,从"盲"对晋升为"常约会",而终成眷属的。[TH:PAGE]
我初来美国时,有一回一位朋友、前燕京密苏里交换生葛罗甫请我到他南伊利诺伊州的家乡去过节。我听他和兄嫂闲话家常,问起他的侄辈来。他嫂嫂说:Oh,they have left their dates at the drugstore。一会儿又说:The boys will pick their dates up after dinner and go to a movie."约会"竟然可以存放在药房里,晚饭后再去接了"约会"一同去看电影。乍听之下,这种以事拟人的语法,颇觉新颖有趣。其实如用"女朋友"三字来替代"约会"一词,就不难懂了---想来他们的"约会"只是泛泛之交,还没有到"女朋友"的程度。
记得在燕大的时候,曾经听过一首洋文的打油诗:
Freshmen know every-thing,
Sophomores know some-thing,
Juniors are love-makers,
Seniors Know nothing.
一年级生知道一切,
二年级生知道一些,
三年级生谈情说爱,
四年级生一无所知。
这几句不无真理的歪诗,不知是当年好事的同学胡诌出来的,还是在美国大学中的幽默。燕京是个洋味十足的教会学校,开男女同学自由恋爱的先河。(上海的沪江虽是最早男女同学的大学,但校规较严。)校园里一对对情侣在未名湖上溜冰、姊妹楼里幽会。但当年所谓的love-marking,最多只能说成falling in love(跌入爱河),并不是今天那种名副其实的"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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