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某30岁上下,在公安碑林分局当门卫已有一段时间。据店员称,明某经常到店里来,动不动就往她们身上蹭,还说些下流、挑逗的话。一名叫红红的女店员称,在以往早上上班挂包时,明某常过来摸她的臀部,还趁她在售货之际,时不时地摸她的手。店员兰兰说有一次她晚上下班回家,正走着,明某竟跑到她跟前说:你可以做我的情人吗,我们可以去玩玩吗?气得她当即跑开。店员青青一提起明某便满腔愤怒。她说,明某经常窜到店里,对她说什么“可以睡觉吗”等。昨日中午,青青到公安局里打水,出来走到门口时,明某冲她说,“你的胸脯很大”,听此,青青的怒火一下子迸发出来,反驳中,明某竟踢掉青青手里的桶,拳打脚踢,后被附近卖藏饰的徐师傅拉开。
经核实,明某的轻浮行为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附近的茶叶店、内衣店店员一提起明某,都十分气愤。对当天发生的事,与明某一起值班的杨某也承认,明某是说过胸部好大的话。
就此记者找到公安碑林分局,据秘书科一位姓白的民警介绍,门卫属保安公司管。记者后见到碑林区保安公司负责人王保红,他得知此事后极为震惊,当即向受伤害的女店员表示歉意。当天就将明某停职,同时表示将调查核实。并称,核实后,除辞退明某,受伤害的女店员还可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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