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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重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努力提高维医药技术创新能力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28 16:02:33
  •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乌鲁木齐 830001) 斯拉甫.艾白 发源和发展于新疆的维医维药具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传统医药和维吾尔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医药学宝库中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乌鲁木齐 830001) 斯拉甫.艾白 发源和发展于新疆的维医维药具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传统医药和维吾尔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医药学宝库中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中承担着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有其自身的主体特征和发展规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中医政策指引下,维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初步形成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药品生产相配套的发展格局,她的特色和优势在于: 其一、具有独具特色的维吾尔医医疗机构。目前,区内维吾尔医药机构已发展到43家,基层维医医院床位使用率均超过100%,最高达190%左右;所有维医医院专科用药几乎全部使用维药,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维吾尔药院内制剂1363种。可以说没有维医维药的支撑,基层日常的维吾尔医医疗服务无法顺利完成。 其二,本区维药药材资源丰富,据文献资料记载的就有1000多种植物、动物、矿物药材,最常用的有450余种,其中60%以上的药材产自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的地道药材,相对于其他民族药而言,维药很少用珍稀、濒危药材人药,而新疆地方药材都能人工培植,有利于规模经营和环境生态保护。 其三,良好的智力资源条件。新疆建立了一些从事维医药科学研究与产品开发的科研机构,培养起一支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开发能力的科研队伍。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新疆药物研究所、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新疆植物资源化学实验室,从事维吾尔药研发的科技人员达到千余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的科研骨干人才200多人。 其四,初具规模的生产基础。新疆现有维药生产企业5家,其中,已经通过GMP认证的企业3家。通过GMP认证的企业,都装备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工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具备了生产各类剂型的能力。随着制药企业群体的发展,新疆现已形成生产维药制剂、维药饮片、医药保健品、卫生材料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工业体系,奠定了新疆维药产业发展的生产基础。 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年)重点任务的第一条是:1.充分吸纳各方面力量,建立和完善现代中药研究开发平台。开展中药筛选、药效评价、安全评价、临床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质量控制研究。2.加强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药国家工程和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整体布局,建立种植、研究开发、生产有机配合、协调发展的中药产业基地,促进中药现代化的全面发展。 3.加强中药研究开发支撑条件平台建设,改善中药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装备水平和实验动物标准,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2005年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的“新疆2005—2015年科技促进医药产业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立足现有医药科技资源,打破部门、单位界限,按照药物研发要求,改造与新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竞争能力的若干个药物研发中心和新药研发技术平台。 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是研究所赖于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建所以来,在自治区卫生厅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实验室建设,根据国家要求和研究所发展及科研工作的迫切需求,把创建国家中医药科研标准(重点)实验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强维吾尔医基础研究同时构筑了新疆维吾尔医研究所维吾尔药及天然药研究与开发的技术平台,并在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应用基础研究和新药(保健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 完成了维吾尔医研究所科研综合楼的改造工程 2003年。根据卫生厅党组的安排,在卫生厅及科技厅的关怀和所领导的努力,经多方筹集资金,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管理办法)中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的要求,完成了维吾尔医研究所科研综合楼的改造工程,引进了的实验分析仪器及制剂研究设备,构筑了新疆维吾尔药及天然药研究与开发的技术平台(硬件和软件),其中动物实验室当年通 过国家动管会及自治区科技厅专家组的现场技术审查和验收,取得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为建立符合GLP规范的功能实验室打下了前提条件。 2 成功创建国家中医药科研标准(重点)实验室 2004年至2005年,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研究所领导带领全所职工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克服了基础差、底子薄、人员少、时间紧的种种困难,千方百计筹借资金,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三级实验室”的要求,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和装修,使实验室的设置和布局更加规范、合理、科学;添置了一批基础配套设施、增强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系统性;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技术平台一一“维医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三级实验室”、“维吾尔药药理毒理学三级实验室”、“维吾尔药药剂学三级实验室”等三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三级实验室”,突显了研究所实验技术平台的特色和先进性。 通过艰苦的创建工作,使研究所的综合实力有了明显提高,也使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并于2005年2月25日至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到我所对上述三个实验室进行的评审验收,取得了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三级实验室”证书。 3 率先筹备建立GLP.力求规范新药研制标准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是国家对从事药品研究机构实行资格认定的标准。在国际上GLP已逐渐成为从事药物安全性研究的实验室共同遵循的规范。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20家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的GLP检查。 建立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平台,可以改变目前区内安全性评价实验室条件不完备、药理毒理学研究不规范的状况;其次能大大提高药物研究的质量保障水平,起到扶优抑劣的作用:第三、在满足自身高水平研发新药的同时,更主要是满足全区新药研制,带动全区新药研究的快速发展,推进我区中药民族药现代化的进程。因此,研究所与自治区实验动物研究中心联合向卫生厅提出,筹建符合GLP规范的功能实验室,我们的方案得到了卫生厅、科技厅领导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2003年至2005年,前后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国家的GLP认证专家,到我所考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国家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的建设情况,并提出了改进意见,按照上级领导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对“安全性评价中心”的工作进行了强化。 通过研究所和动物中心全体人员齐心协力、积极筹建我区第一个“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心(GLP中心)”,于2005年10月21日至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领导和专家组前来我所GLP中心现场检查验收,已顺利通过。这为我区药物研究开发打造了技术平台,进一步强化了研究所从事医药科学研究与产品开发的职能和培养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开发能力的科研队伍的能力。同时为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维医专科学校等高等医学院校的研究生、实习生、进修生提供了研究和学习的平台。 4 强化了研究所从事维吾尔医药科学研究职能 建所10年以来,我所共申请到各类科研课题49项,获科研经费资助达950余万元。其中国家“九.五”攻关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部委级课题12项。完成科研项目22项,成果转化13项,获得专利7项,获国家级科技奖3项,获省部级科技奖9项,在国内外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19篇,其中9篇论文被SCI收录。 我所为确保下一步改革有序稳定地进行,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上作了以上的探索,其收效很大,感受颇深。虽然我们还有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人才、激励机制、开放流动等,但得到自治区各级领导的关怀和上级部门的支持,有了这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了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我们会利用目前拥有的应用研究方面独特优势、专业化方面较深的研究积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与区内外医学院校和科研院作联合,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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