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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对民族医药和草医草药加以保护和发展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28 16:02:33
  • 核心提示: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日前在全国首届壮医药学术会议上表示,民族医药和草医草药的血脉连结着民族文化的土壤,是传统医药的源头活水,如果不采取特殊政策加以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就没有希望。 诸国本认为,目前民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日前在全国首届壮医药学术会议上表示,民族医药和草医草药的血脉连结着民族文化的土壤,是传统医药的源头活水,如果不采取特殊政策加以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就没有希望。 诸国本认为,目前民族医药的发展存在着医药脱节、研发无力、管理不当等主要问题。在开发环节上,对民族医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尊重不够,往往用中医药理论套用民族药,用西药的规范要求民族药;在流通环节上,民族药很难进入医院,只能拥挤在市场上自由竞争,从而加剧了假药泛滥;国家对民族药的研究没有规划,没有基地,没有重点。对民族药的基础研究、宏观产业政策研究基本上无人负责,光靠企业自己的能力,对生产品种和开发品种进行研究,看起来是放手把一切推向市场,事实上是对这样一个弱势产业放手不管,无所作为;套用管理西药的模式管理民族药,急于规范化,急于向国际接轨,结果把民族医药拒之“门外”而令其消亡。 对此,专家的建议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民族医药采取特殊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农村和偏远山区、牧区,鼓励草医行医,允许草药使用,政府部门可作必要的扶持和指导,其行政管理由当地民族自治法规做出规定;在城市的医政和药政管理上,适当放宽对民族医的准入条件; 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内部制剂,属于医疗机构的内部业务,政府不予干预。如果流向市场,可作适当规定;恢复和建设民族药地方标准,由地方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凡申报国家标准者,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审批,两种标准同时有效; 国家对民族医药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争取民族药全部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对民族药产品实行品种保护、优质优价。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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