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各考点、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今年正式开展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试点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壮医医师资格开考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12号)精神,现将壮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一)具有规定学历人员报名资格。
1、具有高等学校壮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壮医学理论知识或参加过地市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壮医药培训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具有高等学校壮医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壮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并具有一定壮医学理论知识,或参加过地市级以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壮医药培训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壮医临床工作满1年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人员与确有专长人员。
按照《传统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办法》(卫生部令5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今年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考生应在2008年3月21日至4月11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nmec.org.cn)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试(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
(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
www.moh.gov.cn。
(二)中医类别中医(壮医)医师资格考试投诉及咨询电话:广西卫生厅中医处:0771—2801309。
因我区的壮医考生大多散在于各老少边山民族地区,交通及通讯不发达,且考生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而网上报名时间太紧,请各地作好宣传动员工作。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