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蒙古族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族医药 > 蒙古族 > 传统的疗法 > 正文
  • 蒙医学对妊娠期保健的认识

  • 来源:中国民族医药杂志 作者: 时间:2009-04-28 08:23:00
  • 核心提示:  从怀胎至分娩的过程称为“妊娠”。妊娠之理为父母具备赫依、希拉、巴达干及五元之正常白精与赤精相结合,着于子宫而成孕。若父母的精血有病或五元不齐全,都不能受孕。受孕后胚胎五元不齐、三根失衡,将胎死

      从怀胎至分娩的过程称为“妊娠”。妊娠之理为父母具备赫依、希拉、巴达干及五元之正常白精与赤精相结合,着于子宫而成孕。若父母的精血有病或五元不齐全,都不能受孕。受孕后胚胎五元不齐、三根失衡,将胎死宫内或娩出发育异常胎儿。受孕后胎儿发育有赖于母体精府的滋养,胎儿通过脐带获取养份,胎儿在子宫内孕育期间,由于三根含量不同或母体饮食起居不当,以致三根中某一根增多,从而形成人的不同特性。所以,做好孕期饮食,起居调护,是至为重要的。蒙医临床四施之饮食、起居是日常调养保健的关键,必要时用药物和外治法辨证施治。

    1饮食保健

      孕期做好饮食调养很为重要。首先,仅是为了满足孕妇及其胎儿营养需要;其次,孕妇、胎儿的健康和为分娩储备能量,而且是分娩后体力恢复和哺乳所必需的。孕期饮食不当,使三根失衡将影响胚胎,胎儿的发育,并影响其特性。《四部医典》载:“母体饮食,起居不当,使赫依、希拉、巴达干、血失衡而影响胎儿,娩出聋、哑、瞎、瘸、脊柱弯曲、唇裂胎儿,上述是先天疾病,难医治。”孕期饮食的质量要提高,还要适当的加量。现代医学认为,营养来源比例:蛋白质15%、脂肪20%、碳水化合物65%,再适当补充人体所需微量元素。孕期平常应多添加牛肉、羊肉、鸡、鱼、动物肝脏、牛奶、谷物、豆制品、水果、果汁、蔬菜等,孕早期因早孕反应的影响可有不同程度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此时应少量多餐,食用易消化、清淡,富有营养的六味具全的饮食。孕中期早孕反应基本消失,食欲明显增强,胎儿生长较快,更有必要加强孕期营养指导。少用或禁用过热、锐、辛或寒、刺激性大的饮食,并限制脂肪和糖的摄入,避免孕妇与胎儿过于肥胖,导致难产。孕晚期由于增大的子宫,影响胃肠蠕动,容易引起胃胀、大便干燥,因此,应避免过热、辛、锐性强的饮食,应多喝水、果汁,多吃些温凉的蔬菜,如苋菜、苦荚菜、荨麻、胡萝卜、大萝卜、白菜等,并根据孕妇体质特性和热能,调节饮食。在饮食消化与七素、三秽的分解过程中,由火元属性食物,即热性食物的精华所产生的热、温、腻、锐等性能,人体的热能不断得以补充,与此相反,寒、涩,重性饮食使人体热能减热,所以适当调理饮食使七素、三秽的分解正常进行,是保证热能的重要条件。若人体热能过盛则灼伤七素,过衰则饮食不能消化,易患精华不消之症。

    2起居保健

      2.1要劳逸结合。忌剧烈活动、强劳、过度疲乏,忌夜间不寐、白昼大睡;忌房事,尤其在妊娠早期三个月和后期两个月,以防流产、早产。行步要小心,严防跌、扑、闪、挫,孕妇不要天天静养不动,过度闲逸,每天参加适当的活动,生活要有规律。2.2注意卫生。《四部医典》载:“若孕妇不讲卫生或其它一些不洁因素,分娩出聋、哑、瞎、瘸、脊柱弯曲、唇裂胎儿。”因此,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衣服要勤换洗,衣着以轻重、宽松为宜,经常要晒太阳。2.3情志调养。孕妇应保持心情舒畅、愉快,避免焦急、盛怒、哭泣、悲哀、猜疑、惊恐等情志变化,要解除思想负担,避免精神刺激及过度的心理波动。2.4胎教。《四部医典》的《论说本》载:“胚胎在第二十六周时产生意识和感觉。”胎儿到4—5个月时视觉和触觉基本发育,胎儿到6个月时听觉发育,对外界的声音有反应,因此从妊娠第4个月开始进行胎教最适宜。胎教方法有:音乐胎教、对话胎教、抚拍胎教、想象胎教等。《饮膳正要》指出,良好的胎教能使孩子才貌双全。2.5注意药物与外治法的运用。孕期如无并发症,一般不用服药。确因病情急需用药的,一定要慎审从事,以无伤子宫、“保胎”为前提,根据体质特性、热能、腹征等辩证施治,严禁投吐、泻、麻醉药及有毒性药、子宫收缩药。如,绝对禁忌水银、雄黄、硝石、硇砂、草乌、马前子、巴豆、麝香等。慎用的有红花、益母草、肉桂、大黄、酸模等。外治法禁忌放血疗法、火灸等峻疗。

    3乳房保健       

      孕期乳房护理是很重要的,孕期第一个月开始,乳房便发胀、增大而变沉重,有时还有刺痒和阵阵痛感。因此,怀孕时需要戴上一个合适的乳罩托住乳房,防止下垂,以保持乳房的优美轮廓,但不能太紧。怀孕8周后,乳房明显增大,乳头及乳晕的明显改变,被当作诊断妊娠的一个证据。对乳头内陷者,应该于怀孕56个月时开始设法纠正。所以受孕期间,做好需要乳房保健及护理工作。       

    4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应从早孕时开始,早孕时检查未发现异常者应于妊娠20到36周为每4周检查1次,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综上所述,妊娠期保健对孕妇健康及其胎儿正常发育及其重要,并有利于分娩后体质恢复,因此要加强妊娠期保健的认识。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