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放血疗法是藏医至今仍然保存的一种比较剧烈的手术治疗,被推为各种外治法之首;如果掌握得好,手术熟练,技术高明,而且适应症选择适当,则疗效迅速而显著。放血疗法,是在身体一定部
此外,另加之十三脉为头部的两齿脉,两耳脉。手上每一指缝间各一脉,共八处,连同短尾脉,合前总共九十脉。
4.辩证配穴:
(1)颈项强直,难以转动者,宜在枕骨脉放血。放血后须用灸法防护。
(2)由于痰、胆所致之头痛症,或饮酒及发热引起之头痛,额部刺痛,囟门部沉重,目垂难支等症,宜用开启囟门法及取金戟、银戟放血。
(3)目赤,障翳发展迅速者,取眼脉放血。
(4)鼻腔疾病,宜取鼻尖放血。耳病则在耳脉放血。心热证、口干、语謇等症,取舌脉放血。齿、眼、鼻、颊部各种疾病,均宜在枕辫脉放血。此外,齿病亦宜任选齿脉、小尖脉、臂脉三者之一进行放血。
(5)肺病咳嗽,心热昏狂,气息喘急,语言难出等症,宜胸脉放血。
(6)凡脑虫病,逆血侵脏,骚热病,增盛热,肺劳伤,齿病血热元盛,以及一切肿疡、疖痛等症,宜在小尖脉放血。
(7)上体刺痛,肺热,头痛等病,宜在臂脉放血。
(8)因肺热所致之上体沉重,气息短促,急刺痛等,宜在六头及冈脉放血。
(9)肺、心、横膈膜及胸背同时作痛等脏腑的共同疾病,宜在“诺嘎”脉放血。心肺血盛者,宜取肺心合脉放血。
(10)目黄身重,饮食不进,宜在胆脉“霞仁”和细小胆脉二处放血。肝、脾、横膈膜等扩散伤热,骚热及刺痛症,以及紫痰症、热痞瘤之类,宜在“如通”脉放血。 。
(11)语言謇涩,慢性咳嗽,宜在冈脉放血,上体、胃、肝、横膈膜疼痛,腋下刺痛等,宜肺肝合脉放血。
(12)血、胆之病宜刺肝胆合脉;肝、胃之血病,则刺背脉、六合;大小肠为利器所伤,以及睾丸肿大,下体沉重和痔疮、子宫病等,均宜取足大脉放血。
(13)脊椎强直,角弓反张,腰髋疼痛,子宫出血等疾病,宜刺腘脉放血。脾脏受伤,脓疱疮,胆病,“黄水”病等,宜刺笼头脉放血。
(14)肾脏受伤及利器所伤,以及腰及下肢不能支持,足跛行,胫骨疼痛如裂,髋眼部疼痛,子宫大出血等病,宜刺终端脉放血。
(15)下体为利器所伤,“郎脱”症,子宫出血,小便闭阻,宜刺大肠脉放血。
(16)小肠血亢盛,头病降于心脏,心病屡治不愈等,宜刺小肠脉放血。
(17)足心及足背肿胀发热,“黄水”病等,宜刺胫面脉、镫脉放血。
以上所述,列举了全身各部疾病的放血脉位。简言之,凡上部疾病,一般多宜取小尖脉及冈脉放血;中部疾病,一般多宜“诺嘎”、“如通”脉放血;下部疾病宜取大肠脉、终端脉放血;上体疾病,宜刺冈脉、六头脉等放血;乳及胸部疾病,宜刺“诺嘎”、“如通”放血。
至于脏腑热病,取脉各有所宜。如心脏热证宜取“诺嘎”、舌脉、胸脉放血。肺热证宜取六头、冈脉、“觉公”放血。肺心合病宜取小尖脉、肺心合脉放血。肝病热证宜取“如通”、冈脉放血。脾病热证宜取笼头脉、无名指背脉放血。胃病热证宜取胃角脉、六合脉放血。胆病热证宜取胆脉“霞仁”、细小脉、金戟等处放血。肾病热证宜取终端、男阴边脉放血。病在大小肠者宜取大肠脉,子宫及骨盆受伤宜取鱼弯放血。凡热在肌肉者宜取肺肝合脉,热在骨者宜取肾脉终端,热在皮肤及“黄水”病取肝胆合脉。上体剧痛取肺脉、六头,神志昏沉宜取“如通”,不思饮食宜取痰脉“霞仁”及胆脉“霞仁”进行放血。上述各种放血疗法,多适用于备类热性疾病,因放血可以根除热证的病源,而寒证则不然,必须用灸法才能根治,故不宜用放血疗法。一般放血取脉,应取与发病部位接近之处和增盛的脉管进行放血为最适宜。除外,凡属热势剧烈的疾病,首先宜刺小尖脉,然后刺细小脉,自上而下地进行放血。热势较轻的疾病,则先刺小脉,自下逐渐向上进行放血。严重疾病,与其过多地在小脉放血,不如取小尖脉或足脉等一个脉为善。否则,如果不知放血部位,使下部之血向上引升,则将导致正精逸失;使上部之血向下引降,则将导致胃火绝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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