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涉医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主动发现风险、及时防范风险、有效化解风险的能力。
要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出警;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门堵路、扰乱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带离驱散。
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打击,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对号贩子和医闹扰序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办,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依法追究组织、煽动等为首分子和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
(节选自3月31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2016年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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