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近年来在国内医药市场纵横捭阖的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在浙江医药(600216)上遇到了挫折。浙江医药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接第二大股东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国投创业决定终止与远大集团签定的股份转让合同。
股权收购无疾而终
2003年2月24日,国投创业与远大集团签定股份转让合同,国投创业拟出让其持有的浙江医药国有法人股9730.7591万股(占浙江医药总股本的21.62%),转让价格为每股1.244元,总计12105万元。转让完成后,远大集团将取代国投创业成为浙江医药的第二大股东。
根据浙江医药今日发布的公告,国投创业提出终止股权转让,主要基于三点:首先,股权转让合同未获得财政部审批;其次,双方未履行任何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三,远大集团未对国投创业于2003年11月24日和2004年5月14日两次要求与其重新签定合同并要求在十日内予以回复的提议作出任何回应。据此,国投创业认为股权合同未能生效,对合同双方均无约束力,遂决定终止该合同。
在去年2月26日公布的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中,浙江医药并没有披露股权转让合同的细节,因此,合同中对买卖双方具体规定了哪些“义务和责任”不得而知。公告中只有“本次股权转让在获得财政部批准后办理有关股权过户手续”的表述。需要指出的是,在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批权目前已划归国资委的情况下,财政部的审批似乎已不再合乎时宜。
股权转让价格太低?
不过,除了国投创业提出的三点原因之外,股权转让价格较低恐怕也是导致此次股权转让终止的重要原因。
根据合同,远大集团的股权收购价格为每股1.244元,而这个价格仅仅是截至2001年底浙江医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其调整前的每股净资产为1.33元。不仅如此,截至2002年底,浙江医药的每股净资产上升到了1.376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也达1.336元,而到2003年,其每股净资产已达1.388元。
而根据国资委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很显然,浙江医药的股权转让并不符合这一规定。估计这也是国投创业于2003年11月24日和2004年5月14日两次要求与远大集团重新签定合同的重要原因。
远大版图不断扩张
投资者对远大集团应该并不陌生。在此次股权收购受阻之前,其版图扩张的步子迈得挺顺当。
资料显示,远大集团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亿元,主营业务为承办引进技术及人才交流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以及劳务输出,承包各类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等。中国爱地集团公司持有其25%股权,德宝实业总公司持有25%股权,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通过发起设立和股权收购,远大集团迄今已经控制了两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远大系”。
早在1998年7月,远大集团及其子公司就从华东医药集团手中收购了当时尚未上市的华东医药(000963)51%的股权,并最终以发起人的身份,实际控制华东医药40.55%的股份而成为华东医药的控股股东。
2000年11月,远大集团先后与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珠海生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抵债方式受让各方所持如意集团(000626)法人股共计5570.1万股,以41.26%股份控股如意集团。2001年6月,在远大集团的主导下,如意集团通过资产置换,置入了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成功转型为一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业绩明显回升。
除了控股两家上市公司外,远大集团旗下还有生产经营中药、中成药的雷允上药业公司、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此外,房地产业也是远大集团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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