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时提出,今年将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中医药法等。
报告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慈善事业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九)。
中医药立法已经呼吁30余年,自1983年董建华、程莘农等代表委员提出中医药立法议案以来,历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关注并积极推动中医药立法。2014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完成对《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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