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药现代化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社会经纬 > 正文
  • 开展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张东风 时间:2012-05-05 09:18:00
  • 核心提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执业药师报名人数和参考率。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执业药师报名人数和参考率。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在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方面作出部署,即“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通知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切实开展好执业药师政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要重点宣传《规划》中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的政策,重点面向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工作的药学技术人员,以及社会上其他领域的药学技术人员。要通过宣传活动,提高执业药师报名人数和参考率,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发展。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