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药现代化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社会经纬 > 正文
  • 百姓享受中医公卫服务有了操作规范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谭 欣 时间:2011-10-10 10:10:00
  • 核心提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专家共同起草的《0~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专家共同起草的《0~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2型糖尿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近日印发试行。今后,群众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的中医公共卫生服务有了操作规范。

      以上《规范》提出,各试点单位、地区可结合预防接种程序的时间要求,至少在儿童6月~1岁、1~3岁、3~6岁期间各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结合孕产妇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的时间要求,至少各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时间要求,每年至少提供1次中医健康指导,半年后至少进行1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结合高血压病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时间要求,每年至少1次中医健康指导和1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

      中医健康指导主要包括: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重点人群的健康状态和慢病患者的证候进行辨识;提供饮食调养、起居活动、体质辨识等指导;传授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常用中医技术;对人群常见疾病或患者病情潜在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规范》将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时执行,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在试点地区之外推广使用。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