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中药现代化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社会经纬 > 正文
  •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始评估

  • 来源:中华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11-06-25 08:23:00
  • 核心提示: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候选示范单位不超过4个,军队各大单位可分别申报1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候选示范单位不超过4个,军队各大单位可分别申报1个候选示范单位。对申报的创建单位,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将不定期赴部分地区抽查评估工作。

      省级、军队各大单位评估工作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评估时间自行确定。评估结束后于8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军队系统报送总后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评估专家组由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组织,成员不少于5人。

      根据评估方案,将现场考查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中药煎药室;随机抽查4个西医临床科室(现场查看申请中医会诊的住院病历共20份、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现场问卷调查共10人);访谈中医药科室的中医药人员与护士长;现场考核1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2名护士中医护理操作、1名煎药人员;调查30名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随机调查门诊20人,病房10人,其中1个中医、4个西医临床科室住院患者各2人);访谈医院院领导。

      评估方法包括查询医院文件、工作记录、统计报表、病历记录、财务档案、人员考核、访谈、问卷调查、专家讨论等。评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实得分(不含附加分)分别不低于75分,两部分总得分不低于150分,为合格。评估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授予“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
  • 延伸阅读: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