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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发展民族药任重道远中央新闻单位赴新疆调研系列报道之五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08 21:02:24
  • 核心提示:中药民族药的显著疗效已被世人公认和看好。目前世界中草药市场销售额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一些外国制药公司利用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抢占中草药资源,中药民族药面临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竞争同在。作为
    中药民族药的显著疗效已被世人公认和看好。目前世界中草药市场销售额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一些外国制药公司利用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抢占中草药资源,中药民族药面临的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竞争同在。作为炎黄子孙,保护中药民族药义不容辞。
      仿制将给维药带来灭顶之灾,对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造成影响
      据调查,到2005年年底,维吾尔药已有15个品种被国内91家单位仿制。这些被仿制的品种都是维药的经典品种,如不加制止,将会造成资源的过度开采、生态环境的破坏、假冒伪劣、囤积居奇以及恶性竞争等,给维药将带来灭顶之灾。
      维吾尔药有1500种之多,常用的有500多种,但获得国准字号的药品只有47种,远远不能满足医疗工作的需求。新疆维吾尔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吐尔洪·艾买尔说,申请国药准字号,费用太高,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学中药出身的新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院长茹仙古丽对维药也研究颇深。她分析,维药单方入药较多,如玫瑰花、香青兰、菊苣、驱虫斑鸠菊等,充分显示了维药的功效。新疆地产药材主要来自南疆,但资源十分有限,目前主要靠采集天然药材和农户小规模种植,根本无法满足需求,还需要从周边国家进口药材,而价格也是一涨再涨。
      建设哈药药材基地,制定哈药的地方标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哈萨克民族创造的哈萨克医药学为整个民族的发展和昌盛起到了重要作用。哈医使用300种以上植物、动物和矿物药,大都是采集当地的野生草药,如瑞香、猪牙参、大花青兰、金莲花等,有几百种单方、复方和处方。随着人们需求的增加,野生药材大量减少。为了解决哈药资源问题,新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进行了哈药材的资源调查和植物种属的鉴别,引种了阿勒泰特有药用植物一支蒿、鹿草,试验成功并开始药用。该院书记王仁建议,建设哈医药药材基地是重要的举措之一,一方面可以形成人工植被、生产的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另一方面满足群众对哈药的需求,也解决了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为种植者创造了就业和创收的机会。
      王仁介绍,中药、藏药、蒙药、维药等民族药都已制定了相应的药品质量地方标准,有些已经上了卫生部部颁标准,保证了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促进了民族药在市场上的合法生产和流通,而哈萨克药至今尚未制定标准,影响了哈萨克药的开发利用。他呼吁,尽快制定哈萨克药的地方标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院内制剂是申报国家准字号新药的重要基础,要给予扶持与保护
      院内制剂是基层人员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王仁说,哈医院根据哈萨克族世代流传药的经典方,开发的院内制剂大多具有特殊疗效,价格还便宜,如治疗风湿病的克纳依胶囊,治疗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的克叶乐冲剂,治疗高脂血症、冠心病的神香草胶囊等,受到了群众的喜爱与欢迎。
      院内制剂是申报国家准字号新药的重要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生产的维药院内制剂有88种,获得国家准文号有17种,纳入部颁标准有20种;新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生产197个维药院内制剂,获得国家批准文号4个;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有24个院内制剂品种获得了自治区药监局的批准文号。
      在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的药房里,记者随手拿几种制剂问问,价格都不贵,大多数药每盒10元左右,当地老百姓接受得了,并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县级医院的院内制剂价格更低。墨玉县维吾尔医医院一位将出院的脑血栓病人告诉记者,他住院70天,花费大约3500元。
      据说全疆国准字号维药纳入国家医保的只有9种;1261种制字号院内制剂,进入医保的只有56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党委书记钟庆康戏称,这种光有枪而没有子弹的医保状况无法满足各族患者的需求和临床需要,还制约着民族医药的发展。
      茹仙古丽坦陈,基础薄弱的民族医将全部制剂品种申请国药准字号是根本不可能的。她希望国家民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对维吾尔药制剂的管理和使用给予优惠政策,在近一段时间内允许在全疆调剂使用,既能起到有无互补的作用,又能增加医院的收入。
      保护知识产权不容忽视,让中药民族药走出国门依然任重道远
      谈起如何保护中药民族药,有人提出,首先是思想上和组织上重视,要专门成立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和新疆民族医药调查与研究小组,了解中药民族药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向自治区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措施和意见。也有人建议,国家药监局应暂停新疆民族药的仿制申报审评,制订对民族药仿制的限制性条件。如对列入国家标准尚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维药品种,限定由新疆民族药定点生产企业申请文号,简化评审标准;对列入国家标准的新疆维药先给予中药品种保护,并规定期限,由新疆民族药企业按中药保护条例补充申报,如在规定期内企业提不出相关资料并达到保护条件,将取消相应的保护资格。
      保护知识产权不容忽视,让中药民族药走出国门依然任重道远。新疆卫生厅中医民族医管理处处长阿尔甫提出,中药民族药开发、生产和研制要高起点,要在质量、品牌、市场上下功夫。一是要研制生产出疗效显著、质量可靠的精品药物,创出优质品牌;二是要有市场占有率和营销的战略策划,分期分批占有市场份额;三是加快对外交流,利用周边国家和阿拉伯国家生活习惯和民族风俗的可融性,让中药民族药快步走出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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