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所辖长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着力突破中医药参与率较低和收益小、报销烦三大难点,促使该县新农合实时结报率、补偿率跃居湖州地区各县(区)之最。惠及民生的新举措更加激发群众对新农合的积极性,2009年,该县参加合作医疗37.4万人,除已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外,全县农民基本全都享受新农合待遇。
长兴县从2008年起,对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实行优惠政策:农民在全县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的门诊,其发生的中草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到县外县级以上无论定点和非定点医疗门诊,发生的中草药费用可报销30%,而普通门诊的西医西药费全部自理,此举旨在鼓励患者应用中医药治病。
为了扩大收益,长兴县新农合人均筹资逐年增加,从2002年的10元猛增到2009年的180元,筹资额近四分之三由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并对复退军人、独生子女户、残疾人、低保和低收入户等的个人筹资予以减免。随着筹资增加,该县合作医疗改变“保大不保小,少数人受益”的做法,在新农合基金中按人均30元设立门诊报销基金,实行门诊1元以上按比例起报;对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的分段补偿比例不断提高,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万元。参合农民还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以往,医药费手工报销手续繁多,农民就医报销所得有时还不及误工费和交通费。2008年,长兴县把此列为破解民生问题的一号调研课题,实施了“一卡通”工程,建立了新农合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和县内城乡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整体联网,参合农民在县、乡、村医疗机构就诊,刷卡就能挂号、就诊和实时结报医疗费,方便了农民,也有利堵塞报销漏洞。
2008年,长兴县参加新农合37.1万人,医疗费报销84.6万余人次共5654万元,使受益面达100%,总受益率为228%;其中大病统筹住院报销2.3万人次,人均报销2067元,住院补偿率为32.2%。此外,该县对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农民患者,由政府部门实施大病救助,去年得到救助508人,发放救助金共364万余元。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