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管理办法》,凡在余杭区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并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可参加评选,此外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20年以上,临床疗效显著,在区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职称条件可以放宽。但发生过医疗事故,收受过“红包”和“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不能参与评选。
对于名中医管理,该区要求名中医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名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名中医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将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1~2名学术继承人,不定期举办名中医学术研讨班,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在薪酬方面要给予倾斜。同时,办法规定评选上名中医者一旦有医德医风败坏、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生三级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者,将撤消其区级名中医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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