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依法加强中医药管理为着力点,贯彻落实两个《条例》。重点加强对该省中医医院在医疗质量、行风建设、综合管理和中医药特色优势等方面的督查,切实提高全省中医医院的医疗质量与管理水平。
二是围绕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这一中心任务,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中医“三名”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浙江省中医“名院”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和《中医“名院”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承诺加强建设和督查。以中医“名院”、“名科”等项目为抓手,促进城市中医医院建设,加大在疑难病、重大疾病的领域的研究力度。切实加强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单位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促进欠发达地区的中医药工作。
三是以增强中医发展原动力为着力点,加强科技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级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或重大研究项目,加强已经立项的国家“十一五”支撑课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重点研究项目的督查,完成预定的任务,努力在中医学术创新、提高临床疗效等方面取得新成果。启动省级5个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的遴选工作,争取在重点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四是以优化人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医大师”和“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开展省级名中医的评选工作和省级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的评选工作。发挥四类76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骨干单位的作用,与正在开展农村中医骨干人才培养相结合,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养一批基础较扎实、临床能力强、适宜技术应用熟练的基层中医药人才。
五是以创先争优为着力点,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创建工作。对在建的国家、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县创建工作指导与督查,确保绍兴市、湖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完成海盐县、新昌县和绍兴县的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终末验收工作。做好15~2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再争创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2个;加强调研,制定出台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措施,为减轻新农合基金风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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