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事业发展,人才是基础和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为不断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培养传统文化素质高、临床实践能力强的拔尖中医药人才为导向,着力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成效显著,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扬,并在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做大会经验交流。
多部门合力促进 中医药人才队伍梯次建设
1.推进四川省中医药高层次临床、学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省名中医、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激励机制
一是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作为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两届省“十大名中医”评选工作,共同审核把关“十大名中医”评选条件、推荐程序及评审程序等,评选出20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底蕴深厚、群众公认的省“十大名中医”,以充分发挥带动优秀团队和促进全省中医药技术中的引领作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批省名中医、两批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评选,注重基层中医药人才选拔,充分调动基层中医药人员积极性。共评选出省名中医326名,拔尖中青年中医师79名,培育壮大中医药临床人才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亦更加激发了广大群众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热情,在全省中医药工作者中形成了争当名中医、全社会尊重名中医的良好氛围。
二是促进省中医药高层次学术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审,建立了局学带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制度,每2年评审一次,申报评审条件侧重中医药学术、科研能力,作为省级学术专家后备力量。截至目前,已评审产生四批共135名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173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带动全省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促进四川省中医药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促进完善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省职改办批准建立独立的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保证了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的组织基础。1991年,四川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了四川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四川省中医药高评委对全省申报晋升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藏医药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独立评审,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质量。
一是针对中医药专业行业特点优化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注重结合中医药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条件,突出能力业绩,制定人才选拔培养标准条件。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医古文考试;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大专及以下学历(含师承无学历人员)也可申报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卫生系列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更注重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二是针对中医药行业特点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以“两档”和“四层”差别要求。“两档”指正高、副高;“四层”为:⑴三级甲等医院及省属、成都市市属医疗机构人员;⑵三级乙等医院及市(州)属医疗机构、成都市市辖区医疗机构人员;⑶二级医院(不含少数民族县和国贫、省贫县医疗机构)人员;⑷少数民族县和国贫、省贫县医疗机构及乡镇中心卫生院人员。对于不同层次的申报人员区别把握,不搞“一刀切”。对科研工作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院区别对待,作为重要参考。
三是针对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细化具体破格申报评审条件,中医药学习跟师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申报评审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
3.制定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和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积极性的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一是藏医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条件更注重临床工作实绩,不拘泥学历、资历和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要求。申报中医药(民族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通过职称外语、计算机B级考试,对少数民族县申报人员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免试。申报藏医药副高人员不参加副高理论考试,评审专家通过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和答辩情况评审。答辩的题目是评审专家通根据其申报材料拟定的临床实践技能试题。经省职改办批准,省中医药高评委组建了藏医药专业评审组,聘请来自甘孜阿坝两地藏医医疗机构藏医药专家对申报民族医药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同行评审。
二是针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职称申报有政策倾斜。2012年起,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四川省中医药局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设置了基层卫生、中医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全省统一的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比较,其主要特点是:“三增、两降、两免、一限”(即增加答辩、个人总结报告以及聘期内临床工作量考核记录;降低副高级考试合格线、降低论文要求;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限制执业流动范围)。
创新中医药基层人才和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
1.创新试点促进基层引进培养中医药人才
一是支持试点创新“县管乡用”机制,着力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匮乏问题。2011年,成都市新都区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试点,创新“县招乡用”“县管乡用”人才机制,增加县级中医医院编制,新招录专业人员均由县中医医院管理,全部进入基层工作3年以上,并根据工作实绩和考核情况进行工作调整。打通了县(区)中医药人才下沉基层的新路径,创新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较好解决了基层中医药从业人员匮乏的问题。新都区中医院探索了由县级中医医院为主体,帮扶式体系托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中医药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人才、管理和技术等要素的整合与流动,提高了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效率。2013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宜宾市屏山县为卫生人才工作试点县,试点“县招乡用”“县管乡用”人才机制。
二是争取政策促进中医药更好地服务基层。对“四大片区”(四川省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88个县级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中医类人员学历降低到大专层次(西医为本科);新增3个中医临床急需短缺专业为考核招聘专业;在新出台的《全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卫生公共基本知识考试大纲》中增加中医药学相关内容。上述三项政策较好地拓展了中医药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范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压力。
三是鼓励、指导开展评选市、县级名中医,选拔、培养基层拔尖中医药人才。四川省已有19个市(州)和部分有条件的县以党委、政府名义评选了当地十大名中医,初步形成了由各级党委政府评选名中医的机制。
2.不断完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十大名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各依托单位为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建立工作室,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建设费10万元,用于促进名中医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和临床诊疗水平和强化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
目前,10个首届十大名中医工作室已建设完成,30名学术继承人考核合格出师,第二届名中医工作室正在建设中。《省名中医管理办法》要求,省拔尖中医师所在单位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建立健全高技术、高责任、高报酬的分配机制,对省拔尖中医师薪酬分配给予适当倾斜;省名中医因工作需要,个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出台《四川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管理方案》对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中青年中医师予以每人1万元、局学带后备人选每人5000元的培养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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