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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时间:2009-01-14 16:33:00
  • 核心提示:  四川省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机构为载体,结合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全省实施农村、社区中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着力于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
          四川省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机构为载体,结合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全省实施农村、社区中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着力于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建设,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创建保障机制  确保可持续发展

      2006年10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完成县以上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任务,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中医科(室)或民族医科(室),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量应达到40%以上。

      2007年,四川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省农村中医工作现场会、全省民族医药工作会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在《四川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规划实施了“中医药服务基层利民工程”,随即建立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性配套机制。

      健全监管机制  完善工作规范

      建立全省农村中医工作纵向由省、市州、县政府领导,横向由政府卫生(中医)、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和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

      将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纳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全省市、区(县)中医医院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将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诊疗项目纳入社保支付。

      目前,全省21个市州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各县卫生局有局领导分管中医工作,设中医股;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了基层指导科,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管理科。制定了《农村中医工作市、县、乡、村工作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基本规范》等。

      构建促进机制  加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社区中医服务的带动和示范作用。2006年以来,省级财政拨出专项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基础改扩建,平均每县投入200万元。通过省级财政改扩建120个,通过中央财政改扩建20多所。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城乡中医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人员配置,夯实城乡中医工作的基础。

      分类指导  提升服务能力

      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分三个阶段,一是建立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二是在乡镇卫生院建设中集中设置中医区域,打造亮点;三是建立机制,培养中医药人员,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以典型引路,作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四川省在21个市州各遴选一个社区中医药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单位,着

      重在组织管理、人员配置及科室设置、基本设施、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建设,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功能布局上划定中医药的专门区域,开展诊疗活动。

      通过一系列工作,农村中医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城乡中医药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建立健全了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农村社区居民群众得到实惠,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农村社区中医工作队伍,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中医药在灾难救治和防疫中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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