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黑龙江全省医疗机构要对因公负伤的公安民警开通快速通道,给予优先、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切实提高救治成功率,减少和避免伤残。据悉,哈尔滨市公安局已和黑龙江省中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哈尔滨市中医院等38家医院签订了医疗救治协议。
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公安民警战斗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第一线,时刻面临流血受伤甚至牺牲的威胁,一旦发生意外,须立即联系最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医疗机构在收治因工受伤公安民警时,要及时全力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中止抢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当地医疗机构之间要定期协调沟通,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在救治程序上,各实施救治医院若接到有公安民警受伤人员呼叫,须按就近医治的原则立即出动医疗救援专家现场抢救,并迅速送入医院施救;各实施救治医院应做好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配置,提高救治成功率,减少致残率,降低死亡率。同时,因伤情严重急需跨区域转院治疗时,由转出医院医务处(科)积极联系相关转入医院,并及时将伤者有关情况通报给转入医院及公安部门联系人,便于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救治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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