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养生社区:淄博|北京|杭州|泰安|济南|青岛|滨州|东营|潍坊|通化
  • 黑龙江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药现代化 > 示范基地 > 黑龙江 > 产业动态 > 正文
  • 黑龙江要求继承发扬龙江医派特色优势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5-21 14:12:12
  • 核心提示: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承和发扬龙江医派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让民众享受到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通知要求,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江医学流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承和发扬龙江医派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让民众享受到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通知要求,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江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为依托,开展中医名院建设,在已经建立的龙江医派医疗特色门诊、重点专科基础上,要增进合作交流,在对口帮扶的同时,进行专家交叉帮扶,在多发病、慢性病、难治病等方面,增强发展优势专科,注重弥补薄弱环节,着力打造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基地。

        通知规定,为突出各地市县地域性优势及学术特点,黑龙江省龙江医派研究会将负责指导各地中医医院建立相应的重点学科,各地中医院可结合实际需求确定目标、确定学科、确定人员、定向培养,通过2年的时间为建设单位培养1~2名学科带头人,形成人才梯队,提高优势病种的诊治疗效。

        通知明确,通过龙江医派研究会在试点县组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江医学流派传承工作站,以授课讲座、临床师范示诊带教、中医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及龙医文化传播等方式,构建起一支理论功底深厚、诊疗技艺精湛的龙江医学流派传承人才队伍,通过中医学术理论诊疗技能培训、临证指导、科研合作等工作的开展,提升后备传承人的学术水平、临床诊疗技艺。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编号:B-0101-0027-000031山东编号:(鲁)-经营性-2016-0014 中电商协团证字第TQ0142号 鲁ICP备13021185号
    Copyright©2024 RZ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润泽养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