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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放开三甲医院中医师多点执业

  • 来源:唐汉中医药网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14-11-16 16:48:59
  • 核心提示: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在内的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均要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三级甲等医院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者,均可在省内各医
    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在内的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均要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三级甲等医院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者,均可在省内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出如上要求。 《通知》指出,今后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均可进行多点执业,取消原第一执业地点书面同意和限定两个多点执业地点的要求,医师可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多点执业协议。但三级甲等医院医师不得在第一执业地点规定工作时间内进行多点执业,应保证第一执业地点工作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因多点执业影响第一执业地点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质量。 《通知》规定,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应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约定医师在该医疗机构的工作期限、工作任务、医疗责任、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等。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类别应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执业范围应与第一执业地点二级诊疗科目相同。 《通知》强调,多点执业协议要明确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该医师和当事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应由该当事医疗机构和该执业医师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合同)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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