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3年度全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拟录取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工作,今年计划培养11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0人、中医类专业30人,将根据“本地生源优先”、“高分优先”和“市域就近”相结合原则,分配至有需求计划的各市(行署)卫生局。
通知明确,委托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培养40人、牡丹江医学院培养40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培养30人。
通知强调,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后,考生毕业需到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且在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可在省内(区、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如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开岗位之日起,应当退还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并支付相当于全部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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