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应急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明年4月底前各地须建立起中医药应急专业救援队伍,能够在重大灾害造成交通、通讯、能源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并完成全省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意见》指出,全省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指派专人专职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省中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省级中医药应急救治基地,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的中医特色治疗和康复。
全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均要建立起各自的中医药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及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并组建中医药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
《意见》强调,各地要在中医医疗机构中建立中药应急储备库,同时做好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的中医药防病治病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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