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出:在全省所有城市,要健全和完善以综合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三级中医医院要逐步成为综合功能完善,专科特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综合性中医药服务机构。二级中医医院要形成本区域内有影响的特色专科,同时不断完善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要能够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百姓对中医药的多样化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在农村,要构建以县级中医医院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基本完成县级中医医院房屋设备改造的建设任务;完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配置,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或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应形成自己的特色专科,同时设立中医指导科,负责指导本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中医药服务,有机统合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能力。
《规划》提出,要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使中医药进入公共卫生服务主战场。这其中,要全面加强综合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基本设施条件建设和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到2010年,80%的综合性中医医院要完成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任务,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救治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的救治能力,病床在100张以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县级以上中医院的医生应掌握中西医感染医学、急诊医学基础理论,以及感染科、急诊科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要加强对重大疾病及常见病防治的研究,提高临床疗效。加强以早期干预为主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减少重大疾病发病率及危害;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研究和疗效评价,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强对疑难病、多发病的深入探索,提高中医药医疗保健水平。确保有5-6个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效果取得较大进展。要加强中医医院康复能力的建设,要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康复中心和省中医研究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康复中心。与此同时,各地市级中医医院均要建立康复科,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要开展中医康复项目,并加强对社区和农村卫生机构的指导,初步形成中医康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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