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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征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意见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梁启成 刘 畅 时间:2011-09-06 15:08:00
  • 核心提示:  为了加快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征求意见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9月2日

      为了加快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征求意见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9月2日起在广西卫生厅门户网站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决定》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阐明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提出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九大重点任务,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医疗、学科研究、人才培养三大体系,一个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和一个千亿元产业;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十大重点工程。第三部分明确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六个重要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政策、强化行业管理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等。

      《振兴计划》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广西壮瑶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第二部分明确壮瑶医药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提出壮瑶医药振兴的九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壮瑶医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壮瑶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加强壮瑶医药理论与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壮瑶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繁荣发展壮瑶医药文化、加强壮瑶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壮瑶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第四部分强化壮瑶医药振兴的保障措施。强调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壮瑶医药投入机制,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建立评选表彰制度,扶持基层引进人才,加强壮瑶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与管理等七大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壮瑶医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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