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了六大奖励措施:一是凡市属各医疗机构的中医门诊、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的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和特色,努力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可按照装修费用的30%给予奖励。二是新引进中医药治疗设备,按照设备费用的30%给予奖励。三是每派出1名医师外出进修学习中医理论和技能3~6个月,奖励单位5000元,半年以上者,奖励单位1万元。四是西医临床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每年每项适宜技术诊治住院患者达到50人次以上,奖励1000元。五是各单位中医门诊和住院诊疗人次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次,除按照《金昌市市直医疗机构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奖励外,再分别奖励经费2元和140元。六是市属综合医院中成药(不包括中药针剂)和中草药采购金额占全院所有药品采购金额的比率在25%、市属中医院在40%的基础上,每提高5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
(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