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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药材炮制通则

  • 来源:我爱中药网 作者: 时间:2007-07-16 08:41:44
  • 核心提示: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凡供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的,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  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薄、长短、大小、宽窄通常为: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短段5~10mm,长段10~15mm ;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  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10kg。

        2.烫  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河沙、蛤粉或滑石粉。取河沙(蛤粉、滑石粉)置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辅料,放凉。

        如需醋淬时,筛去辅料后,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  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

        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物,不要求煅红,但需使结晶水蒸发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固体。

        煅淬  将净药材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

        炒炭  取净药材,置热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晾干。

        煅炭 取净药材,置煅锅内,密封,焖煅至透,放凉,取出。

        5.蒸  取净药材,照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拌匀(清蒸除外),置适宜的容器内,加热蒸透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干燥。

        6.煮  取净药材加水或液体辅料共煮,辅料用量照各品炮制项下的规定,煮至液体完全被吸尽,或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干燥。

        有毒药材煮制后剩余汁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弃去。

        7.炖  取净药材照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加热,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干燥。

        8.燀 取净药材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燀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能搓去时,捞出,放冷水中,除去种皮,晒干。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炖、酒蒸等。酒制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黄酒。

        酒炙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黄酒10kg。

        酒炖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炖法制备。

        酒蒸  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酒炖或酒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种子类用黄酒20kg,根及根茎类用黄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 、醋煮 、醋蒸等。醋制时,应用米醋或其他发酵醋。

        醋炙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透,置锅内,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醋煮  取净药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备。

        醋蒸 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醋20kg, 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

        11.盐制  包括盐炙、盐蒸等。盐制时,应先将食盐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

        盐炙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内,边炒边加盐水),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蒸  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盐炙或盐蒸,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食盐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

        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如用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煎液,滤过,取滤液。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蜜炙  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沸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透,置锅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炼蜜25kg。

        14.油炙  羊脂油炙时,先将羊脂油置锅内加热溶化后去渣,加入净药材拌匀,用文火炒至油被吸尽,药材表面呈油亮时,摊开,放凉。

        15.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净药材碾碎如泥状,经微热后,压榨除去大部分油脂后,取残渣研制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6.水飞  取净药材,置容器内,加适量水共研细,再加多量的水,搅拌,倾出混悬液,残渣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合并混悬液,静置,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17.煨  取净药材用湿面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理,或将药材埋入麸皮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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